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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4月16日《中国青年报》的消息说,江苏徐州一所职业学校的一名17岁学生,因为在教室里和女生接吻,被校方勒令退学。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微博上发起一个“你如何看待17岁少年教室内接吻被开除”的投票。两万余名网友参与的投票结果显示,超过60%的人认为“处分太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17岁的孩子在公共场合接吻确实不雅,但这是不是“罪大恶极”到非要开除的地步?是不是如果不是在教室而是在其他公共场合,比如地铁公车上接吻,问题就不存在了呢?显然不是,公共场合的恰当举止是一个17岁孩子应该具备的社会修养,之所以出此错误,问题不仅在孩子,还有要严格处置孩子的学校,他们之前是不是进行过类似教育,如果没有,在出事后如此简单粗暴,就更显出管理者的气急败坏了。
17岁是男女生之间萌生好感、甚至恋爱的阶段,因为这是人生长过程中的正常规律,教育专家在提到“早恋”时都已经非常谨慎,但如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和爱情观,学校和家长显然都责无旁贷。但现在的学校中,除了考试所需的知识,别说礼仪、修养了,包括体育课都要为考试让位,孩子面对社会时需要的诸多知识只能“无师自通”,因为“无师”,他们只能依仗网络电视,社会中很多失控的元素在无声中就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这个大背景下,你让一个学生坚守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男”、“圣女”,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教室接吻等此类错误显然应该记在教育者的账上。
曾经看到过很多初中、高中生怀孕甚至因为流产危及生命的报道,但是,一直到被医生检查出来,老师、家长对孩子之前的行为都一无所知,她也可能因为保密工作做得好,甚至都不会受到因为接吻而开除的惩罚,但是这种表面的“守则”并不影响他们在暗地里“犯规”,而且犯的还不仅是校规,很可能已经翻越了生死藩篱,而这种开除接吻学生的做法,显然是要把没有受到相关教育的孩子打到地下去,在那里发生的一切,难道教育者就可逃其咎吗?
细想起来,很多中学里已经开始了性教育,安全套售卖机也早已走进大学校园,但是,措施走在前面,并不意味着观念也跟上了,这个观念不是指对性爱的简单容忍,而是当下环境中对其的正确引导,非此,这样的惩治就是教育者对自己的羞辱。
17岁的孩子在公共场合接吻确实不雅,但这是不是“罪大恶极”到非要开除的地步?是不是如果不是在教室而是在其他公共场合,比如地铁公车上接吻,问题就不存在了呢?显然不是,公共场合的恰当举止是一个17岁孩子应该具备的社会修养,之所以出此错误,问题不仅在孩子,还有要严格处置孩子的学校,他们之前是不是进行过类似教育,如果没有,在出事后如此简单粗暴,就更显出管理者的气急败坏了。
17岁是男女生之间萌生好感、甚至恋爱的阶段,因为这是人生长过程中的正常规律,教育专家在提到“早恋”时都已经非常谨慎,但如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和爱情观,学校和家长显然都责无旁贷。但现在的学校中,除了考试所需的知识,别说礼仪、修养了,包括体育课都要为考试让位,孩子面对社会时需要的诸多知识只能“无师自通”,因为“无师”,他们只能依仗网络电视,社会中很多失控的元素在无声中就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这个大背景下,你让一个学生坚守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男”、“圣女”,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教室接吻等此类错误显然应该记在教育者的账上。
曾经看到过很多初中、高中生怀孕甚至因为流产危及生命的报道,但是,一直到被医生检查出来,老师、家长对孩子之前的行为都一无所知,她也可能因为保密工作做得好,甚至都不会受到因为接吻而开除的惩罚,但是这种表面的“守则”并不影响他们在暗地里“犯规”,而且犯的还不仅是校规,很可能已经翻越了生死藩篱,而这种开除接吻学生的做法,显然是要把没有受到相关教育的孩子打到地下去,在那里发生的一切,难道教育者就可逃其咎吗?
细想起来,很多中学里已经开始了性教育,安全套售卖机也早已走进大学校园,但是,措施走在前面,并不意味着观念也跟上了,这个观念不是指对性爱的简单容忍,而是当下环境中对其的正确引导,非此,这样的惩治就是教育者对自己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