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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中契约精神的缺失折射出高管法治思维的缺失。以合法性、规则性、契约性为内涵的法治思维,其缺失的成因既与个体因素有关,也与法治环境有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需要着力培育高管的法治思维。强化教育培训和思维训练、完善考核选拔任用机制、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肥沃公司治理法治环境土壤是其路径选择的基本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