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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领导人宣言》,批准了《大湄公河次区域(GMS)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以下简称《行动框架》),并要求切实执行。该《行动框架》确定了海关制度、检验检疫措施、贸易物流和商务人员流动四个优先合作领域,是指导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总体掌握目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参与GMS合作的现状,衡量中国现状与《行动框架》之间的差距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