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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的《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因企业担保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或为债务人提供保证使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为被告的也为数不少。据笔者对国有企业的调查,作为担保之一的保证,有以下6种形式所造成的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