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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拉法用生产各种商品的投入、产出和一般利润率建立起联立方程组,由此解出各种商品的交换比例即价格,并将其与分配联系起来。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交换价值,也就是交换比例,这种交换比例是由再生产过程的技术条件及物质补偿条件直接决定的;不需要也不存在任何“独立于并且先于产品价格的决定而加以衡量的”数量。这也被称作“实物价值价格理论”。从学术渊源上讲,斯拉法价格体系来自于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因为,斯拉法“具有剩余的生产”体系中的价格Pi,就是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用联立方程求解价格Pi的思想来自于马克思对生产价格精确值计算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