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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专利整体战略中的主动地位,当前美、欧、日等国已开始其软件专利的圈地运动,而我国仍未将软件专利的立法提上议程,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人们对于软件的可专利性尚存质疑。通过对软件算法认识的拨乱反正、软件开发模式的变迁导致软件专利保护的必要性论证、软件专利制度下的损益考量,将在一定程度上释解人们的这一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