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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1月12日证监许可[2012]53号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欧阳凯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红塔证券[2011]11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欧阳凯(身份证号:432622197308223476)保荐代表人资格。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