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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政府对开具低价药品处方的要求在2006年4月1日正式成为强制性规定。然而,在此之前,比利时的大多数医生就已经达到了政府的要求。比利时制药公司协会Pharma.be引用IMS卫生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所开的全部处方中,在明确每日剂量的基础上,有31.7%达到了政府所规定的低药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