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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烟台高新区正式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这标志着高新区成为山东省7家试点园区之一。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今后三年内,高新区将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工作体系与工作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同时,在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培训、工作经费、资源信息利用等方面得到国家支持和帮助。
列入试点园区,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对高新区深入实施产业立区、科技兴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化创新型特色园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烟台高新区网站)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今后三年内,高新区将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工作体系与工作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同时,在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培训、工作经费、资源信息利用等方面得到国家支持和帮助。
列入试点园区,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对高新区深入实施产业立区、科技兴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化创新型特色园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烟台高新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