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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地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5]6号)转发给你们,依据我厅会同省房改领导小组、省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豫财综字[1995]27号)中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经费,在定员定编的基础上,比照事业单位开支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供给的规定,管理机构不得从住房公积金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