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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近,省政府批转了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恢复“文革”前全日制中小学学杂费收缴标准及整顿教育收费的请示报告》,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始,恢复“文革”前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并对教育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这一决定,对加强我省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的统一管理,改变学杂费收费的混乱局面,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