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工程造价控制直接影响到工程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及其既定目标的实现。基于此,本文就建筑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引言:
作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造价控制水平直接影响着项目工程的完成质量。当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在制度建设、市场规范、机制完善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建筑工程单位要想避免工程管理中的问题,打破建筑工程造价停滞不前的状态,就需要让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体系“动起来”,使该体系成为一个动态的监管过程。这样有利于各个建筑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建筑企业控制施工过程,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自身收益。
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体制不健全。受我国社会体制的影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工程造价控制部门呈现多部门、多层次的乱象状况,这种现状不利于工程造价工作在我国正常展开。由于相关企业缺乏市场观念,加之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在市场管理中占据首要地位,其对价格的干扰和影响力度较大,使得工程造价仍采用落后的管理方法,缺乏动态管理机制,这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动态性和客观性。除此之外,我国的工程造价控制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一旦新问题出现就会影响现有的造价管理体系,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监督和监管。这会导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缺乏配合,加之没有制定合理的工程量清单,致使三方单位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行业准则,不利于工程建设。
(二)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虽然我国制定了招标制度,此制度在我国的价格市场上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由于市场机制并不完善,使得施工单位还是无法获得自主报价的权利。由于国内各个地方政府还处在职能转变期间,政府对施工单位的地方保护和政策保护还一定程度存在,这严重阻碍了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开展。同时,各级政府所提供的招标信息不明确,这也造成建筑市场缺乏合理的竞争制度,很难促进工程造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环节不连贯。在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的全过程中,需要不同的环节予以支持和配合。比如在工程造价之前,需要进行估算环节和设计环节,在其中要进行结算和合同价的讨论等等。建筑工程造价是一个集合体,是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一个过程。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与管理来看,这些环节都是分开进行的。比如建筑工程投资的估算环节有一个自己的部门,施工图的预算有一个部门。这样每一个环节都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导致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的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有所不同。建筑工程造价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的脱钩,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的造价和管理。
(四)建筑工程人员较低的素质。我国一些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偏低,对造价管理的控制与管理能力较低。然而,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门讲究技术的专业,因此这些技术较低的工程人员无法满足中国建筑市场需要。并且,在如今建筑工程造价影响日益广泛、复杂专业知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这些或缺乏投资预控能力,或缺乏专业知识,或对工程技术经济问题处理经验不足的工程师更是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有些造价工程师没有足够的施工专业知识,对施工过程的了解也不是十分深入,因此对工程项目的造价的管理与控制也无法很准确的作出正确的判断。然而时代的发展必然会对造价管理的要求也有所改变,但是如今工程造价人员及其管理机构若仍只单一的依靠定额工程对预算进行编制、审核则显然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所以,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养及其对造价管理与控制的能力是最根本的。
二、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一)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决策的正确性的前提是造价合理。项目决策正确,意味着对建设项目做出科学决策,选择最佳的投资方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施工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投资选择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决定项目是否可行及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批的参考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投资控制的目标,是成本控制的源头。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涉及到很多的的行业,包括一些大量的经验数据,工作量大,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参与人员应由经济专家、市场分析、工程技术人员、土木工程师、企业管理、造价工程师等,必须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必须保证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以确保成本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设计优化。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投资是一个比较全面的问题,控制投资并不是盲目的减少投资,而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平衡,既要鼓励先进技术的使用,又要防止投资超出。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不一定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也不是片面的强调节约投资,好的设计不仅要先进的技术、功能的优越,而且其投资具有最佳的性能价格比。
2.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密切合作,实现技术和经济的统一。设计师在设计时的成本投资作为起点,对方案进行比较,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设计者的造价意识,优化设计;经济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成本计算,为设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和合理的建议,实现动态控制投资的目的。
3.建立竞争机制,设计方案招标。引入竞争机制,在设计阶段进行招标,可以迫使竞争对手自觉节约用地,使用先进的技术,新颖的造型和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设计监理的重点应对初步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和比较,选取最合理方案,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三)加强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一是业主要编制好招投标文件,做好合同的编制工作,对于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都要详细的做出规定,保证甲乙双方都认同合同的内容,避免出现因为合同纠纷而产生的索赔事件发生;二是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避免招标单位利用法律漏洞或者人为因素,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招标工程;三是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优化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序,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管理,实行严格的签证制度以及合理、严格的控制施工材料以及价格。
(四)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和后评价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程竣工后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预算人员一定要认真对待,保证竣工结算的数据结果公正、公平、准确。在建筑工程的后评价阶段要做好对原始数据的积累、处理与分析,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将各方面的意见与要求纳入进来,制定合理的处理方式,同时施工单位也要加强自我总结,总结自身在施工建筑中所存在的问题,避免下次再出现。
結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我国现阶段,建筑行业还将面临诸多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不断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避免建筑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才能让施工单位获得更大的经济利润,这也有助于我国的建筑行业走向规范化、合理化。
参考文献:
[1]王义杰.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A].《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年2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3.
[2]李丹.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9.
[3]陈泽友.试论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J].中小企业科技,2007,10:213-214.
[4]付继红.探讨建筑工程造价现状及进行有效控制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1,15:57-58.
[5]田芙蓉.谈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11,20:63-64.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引言:
作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造价控制水平直接影响着项目工程的完成质量。当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在制度建设、市场规范、机制完善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建筑工程单位要想避免工程管理中的问题,打破建筑工程造价停滞不前的状态,就需要让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体系“动起来”,使该体系成为一个动态的监管过程。这样有利于各个建筑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建筑企业控制施工过程,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自身收益。
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体制不健全。受我国社会体制的影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工程造价控制部门呈现多部门、多层次的乱象状况,这种现状不利于工程造价工作在我国正常展开。由于相关企业缺乏市场观念,加之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在市场管理中占据首要地位,其对价格的干扰和影响力度较大,使得工程造价仍采用落后的管理方法,缺乏动态管理机制,这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动态性和客观性。除此之外,我国的工程造价控制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一旦新问题出现就会影响现有的造价管理体系,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监督和监管。这会导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缺乏配合,加之没有制定合理的工程量清单,致使三方单位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行业准则,不利于工程建设。
(二)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虽然我国制定了招标制度,此制度在我国的价格市场上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由于市场机制并不完善,使得施工单位还是无法获得自主报价的权利。由于国内各个地方政府还处在职能转变期间,政府对施工单位的地方保护和政策保护还一定程度存在,这严重阻碍了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开展。同时,各级政府所提供的招标信息不明确,这也造成建筑市场缺乏合理的竞争制度,很难促进工程造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环节不连贯。在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的全过程中,需要不同的环节予以支持和配合。比如在工程造价之前,需要进行估算环节和设计环节,在其中要进行结算和合同价的讨论等等。建筑工程造价是一个集合体,是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一个过程。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与管理来看,这些环节都是分开进行的。比如建筑工程投资的估算环节有一个自己的部门,施工图的预算有一个部门。这样每一个环节都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导致建筑工程造价与管理的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有所不同。建筑工程造价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的脱钩,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的造价和管理。
(四)建筑工程人员较低的素质。我国一些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偏低,对造价管理的控制与管理能力较低。然而,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门讲究技术的专业,因此这些技术较低的工程人员无法满足中国建筑市场需要。并且,在如今建筑工程造价影响日益广泛、复杂专业知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这些或缺乏投资预控能力,或缺乏专业知识,或对工程技术经济问题处理经验不足的工程师更是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有些造价工程师没有足够的施工专业知识,对施工过程的了解也不是十分深入,因此对工程项目的造价的管理与控制也无法很准确的作出正确的判断。然而时代的发展必然会对造价管理的要求也有所改变,但是如今工程造价人员及其管理机构若仍只单一的依靠定额工程对预算进行编制、审核则显然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所以,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养及其对造价管理与控制的能力是最根本的。
二、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一)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决策的正确性的前提是造价合理。项目决策正确,意味着对建设项目做出科学决策,选择最佳的投资方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施工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投资选择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决定项目是否可行及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批的参考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投资控制的目标,是成本控制的源头。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涉及到很多的的行业,包括一些大量的经验数据,工作量大,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参与人员应由经济专家、市场分析、工程技术人员、土木工程师、企业管理、造价工程师等,必须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必须保证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以确保成本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设计优化。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投资是一个比较全面的问题,控制投资并不是盲目的减少投资,而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平衡,既要鼓励先进技术的使用,又要防止投资超出。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不一定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也不是片面的强调节约投资,好的设计不仅要先进的技术、功能的优越,而且其投资具有最佳的性能价格比。
2.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密切合作,实现技术和经济的统一。设计师在设计时的成本投资作为起点,对方案进行比较,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设计者的造价意识,优化设计;经济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成本计算,为设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和合理的建议,实现动态控制投资的目的。
3.建立竞争机制,设计方案招标。引入竞争机制,在设计阶段进行招标,可以迫使竞争对手自觉节约用地,使用先进的技术,新颖的造型和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设计监理的重点应对初步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和比较,选取最合理方案,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三)加强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一是业主要编制好招投标文件,做好合同的编制工作,对于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都要详细的做出规定,保证甲乙双方都认同合同的内容,避免出现因为合同纠纷而产生的索赔事件发生;二是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避免招标单位利用法律漏洞或者人为因素,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招标工程;三是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优化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序,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管理,实行严格的签证制度以及合理、严格的控制施工材料以及价格。
(四)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和后评价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程竣工后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预算人员一定要认真对待,保证竣工结算的数据结果公正、公平、准确。在建筑工程的后评价阶段要做好对原始数据的积累、处理与分析,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将各方面的意见与要求纳入进来,制定合理的处理方式,同时施工单位也要加强自我总结,总结自身在施工建筑中所存在的问题,避免下次再出现。
結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我国现阶段,建筑行业还将面临诸多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不断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避免建筑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才能让施工单位获得更大的经济利润,这也有助于我国的建筑行业走向规范化、合理化。
参考文献:
[1]王义杰.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A].《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年2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3.
[2]李丹.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9.
[3]陈泽友.试论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J].中小企业科技,2007,10:213-214.
[4]付继红.探讨建筑工程造价现状及进行有效控制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1,15:57-58.
[5]田芙蓉.谈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11,20: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