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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工作是解决当事人职业健康权益责任纠纷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的省级职业病鉴定为最终鉴定. 笔者对山西省某市2015—2019 年 28 例职业病首次鉴定结果进行了分析,旨在探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