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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实证研究所涉及的判决书样本进行梳理可知,否定医方构成侵害患者知情权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医方没有违反告知义务;二是虽然医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但是其行为与患方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告知义务的违反是医方承担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的前提,研究样本中医方告知义务包括患者病历资料、诊疗过程信息、产前诊断中胎儿患病情况三种类型。因果关系应结合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的核心理念来理解,其认定是医方是否承担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的关键,具体应为医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是否导致患者因人格尊严、人格自由未得到尊重而遭受人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