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青春的心墙上信手涂鸦,谁在身体的诱惑中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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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季——他
  五年已经过去,他还能熟练地拨开记忆,轻易找到她的影子。
  那时候,他们不过18岁。
  夜里,他躲在被窝,给她发信息说,我想你。其实,一个小时前,他刚刚把她送回家,直到她在窗口朝他招手,他才肯离开。
  起初,这样含着暧昧字眼的短信,她是不回的。后来,渐渐多了,她也就回他,我也想你。
  四个字,就足以让他在床上打好几个滚儿,然后美美地做个香甜的梦。
  胆子大了,他就发信息说,我想吻你。他忐忑地抱着手机一夜没睡,可它却丝毫没有回音。
  第二天,他眼里泛着血丝,沮丧着去上了学。
  熬到晚上,他送她回家,她沉默着不说话,他踢着路边的石子,两人一前一后,在路灯下缓缓地走。
  在昏暗的楼道里,她转过身,静静地看他。他走过去,他们胆战心惊地抱了一会儿,之后,她闭上眼,嘴唇微微嘟着,睫毛微微颤着,他的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缓了缓气,便把嘴唇贴过去。
  她的嘴唇、身体……触到的每一处地方,他都觉得烫。他们笨拙地吻着,牙齿撞到了牙齿,有点疼,仍舍不得松口。
  直到窒息,嘴唇麻了,身体也麻了。
  这是他的初吻,也是她的。他永远记得那晚,月色皎洁,星光璀璨,凉风习习;他永远记得那晚,等不及她在窗口招手,他已经欢快如小鹿,奔入风中。
  后来,他学会,用吻敲开她的牙齿;也学会,亲吻的间隙,把手不安分地探进她的内衣。后来,他直接对她说,我想要你。
  我想要你。
  那晚,家里只有她一人。她带他上楼。
  她坐在小床上,眯着眼看他时,他就感觉醉了。她清澈的眼神,黑色的长发,像一把毛茸茸的刷子,在他的心头挠痒。
  他的身体迅速痒了起来。
  他们急促地滚在床上,面红耳赤地抚摸对方,衣服乱糟糟地,扔了一地。
  他感觉,身体深处被点了一把火,房间里,到处是火苗,越燃越烈,他拥着她,即将冲出火海时,突然被一下推开。
  他瘫在床上,满眼疑惑地看她。她怯怯地说,疼。
  肯定不甘心,他再次拥过去,还是被她义无反顾地推开,疼。
  疼。这个字,这个借口,简直要了他的命。
  她问,你舍得我疼吗?
  他不说话,只是紧紧地搂着她,狠狠地亲。只是亲吻。
  还是沉不住气,他问,那你什么时候才会不疼?
  她狡黠地笑,或许,结婚的时候,就感觉不到疼了。
  他的心里有点酸,今年才18岁,等到结婚,还要等多少年?他不敢想象,中间的这几年,他们的爱情只是依靠亲吻去维持。
  何况,正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龄。
  但因为她的坚持,他也只好作罢。
  又一晚,他送她回家。路上,遇上四个醉酒的混混,他们叫嚷着,把他俩围在中间,推搡,撕扯。她瞪着惊恐的双眼,躲在他身后。
  她像只感冒的小猫,浑身颤抖。
  他头脑一热,发疯般向他们扑过去。他被踢倒在地,但仍死死抱住混混的腿,冲她吼,快跑。
  她趁机跑了。后来,他被送进了医院。
  她偷偷摸摸来过很多次医院,趁着没人时,她会快速吻他。不论蜻蜓点水,还是天雷地火,她的吻,跟之前有很大不同,都透着一丝决绝,奋不顾身。
  夜深人静。那晚她再次潜入病房,看他的眼神,险些把他融化。
  她背过身,头发散了,衣服一件件从身上滑落,她的皮肤真是白,白花花的,闪得他睁不开眼。
  他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她的身体纤瘦,轻薄,但滚烫。两具身体焦灼地交织在一起时,他有种想哭的冲动。而她,大颗大颗的眼泪,掉在她胸前。
  他心疼她的疼,心疼她的奋不顾身。他感受到,从没感受到的美好。
  他相信,记忆是有嗅觉的。过去这些年,每当他回忆起那夜,仍旧能闻到那一夜,混乱而又让人迷醉的气息。
  第二季——她
  只不过过了三年,她就感觉苍老了30岁。这三年,最后悔的事,莫过于当初她和他,没有选择在同一座城市,上同一所大学。
  如今,他们一个月见一次,或两个月见一次。每次都来去匆匆,像奔赴一场战役,肉搏战。
  她对他撒娇,抱怨,他们的爱情几乎赶上牛郎织女了。他花言巧语地讨她欢心,牛郎织女未尝不好,虽然他们一年相会一次,一次只有一天,但其余的364天,他們都在享受着彼此的思念。多么奢侈的一件事!
  她笑出了声,追问他,我不在身边时,你每天都会想我吗?
  当然。
  真的吗?这句话她没问出口,只是在心底问了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习惯,一个人静寂在时光里、自习室、图书馆、宿舍、教室,单调的生活,连想念都开始变得稀疏。
  之前,一个人走在路上,遇见一只小狗,很可爱,她会第一时间打电话,对他说,以后他们也要养一条一模一样的狗狗;看见一对情侣,很甜蜜,她会酸酸地问他,到底什么时候才来看她。
  那时候,他是她寂寞的想念。
  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悄悄改变了?上次,打电话时,她竟睡着了。迷迷糊糊醒来,发现手机还没挂断,她内疚地把它放回耳旁,那边,却传来均匀、轻微的鼾声,他也睡着了。
  寂静的夜,静寂的宿舍,他的鼾声像一颗流弹,瞬间击穿她的心,疼得她泪流满面。
  不是不寂寞。寂寞时,诱惑就容易趁虚而入。
  那一次,她差点背叛他。
  是一位老同学,老朋友,男性。两人约好去酒吧狂欢,那晚,她放得很开,那些五颜六色的液体,一杯杯,都被吞进肚子。
  她想发泄一些什么,或者,想溺醉,忘记一些什么。
  老同学怎么劝也劝不住,结果,真的醉了。出酒吧时,路她都走不稳。好不容易把她塞进出租车,她仍然不消停,在车里,大声唱着歌,唱到最后,哇哇大哭起来。
  醉成这样,宿舍肯定不能回。后来,老同学把她背到学校附近的宾馆。
  她的身体像一块燃烧的炭般炽热,老同学在一旁,倒水喂她喝。
  彻底醉时,她想起了他,他们在楼道里的初吻,在医院的初夜,都是那样美好,美好得简直像一个梦。后来,她就把老同学当成了他。
  她探着身子吻老同学,脱老同学的衣服,也脱自己的。
  后面的事,她记不清了。
  第二天中午,她才醒,穿戴整齐。老同学说,昨晚她睡着了,不用担心,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笑了。
  这件事,她没对他提起过。因为,她愿意相信老同学,但他作为一个男人,肯定在这件事上,不愿相信另一个男人。
  有时,她也会想,如果他面对那样的诱惑,会背叛她吗?或者,他早就背叛她了。
  半个月后,当他没有任何甜言蜜语,直接把她扑在床上时,她的心底,生出了一层又一层的厌恶。也许,她只是他发泄性欲的工具。
  这样想着,心就愈发地悲凉起来。
  那场欢爱,索然无味。
  晚上,她提议出去吃宵夜。他牵着她的手,肩撞着肩,偶尔会把头凑过来,嗅她的发香,但她仍感觉不到温暖,感觉不到甜蜜。
  她坐在热闹的人群中,冷冷地,不想说话。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条小巷子时,他俩被人拦住了。路灯和黑暗交织的光线中,几 个流里流气的青年站在他们前面,都是不怀好意的目光。
  她不知道,为什么到处都是小混混,还偏偏都被自己碰上了?
  他义无反顾地站出身,像三年前一样,把她挡在身后。那一秒,她的心底有阵阵暖流穿过,她感觉爱情又复苏了。
  混混们从身后掏出一条条明光闪闪的东西,在小巷的夜色里,散发着寒光。
  她紧紧扯着他的衣角,明显感到他的身体抖了一下。
  混混们向他俩逼近时,他竟先她一步,转身,撒腿跑了。
  她被他扔在原地。
  她傻愣地站着,缓不过神,也忘记了逃跑。
  那群人打了一声尖锐的口哨,然后收起那些明亮的家伙,从她身旁走过去,经过时,传出一阵又一阵的嘲笑。
  其实,并没有对她怎样。顶多,是一场充满恶意的玩笑。
  他赶回来对她解释,他刚才只不过是去报警,报完警,他肯定会奋不顾身地回来救她。无论他怎么解释,她仍旧无法忽略,一分钟前,他把她单独扔下的事实。
  她想不通,为什么三年前,他可以为她奋不顾身,而三年后,却不可以了?或许,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差别。
  于是,她抬着头对他说,我们分手。
  巷子的光线很暗,她没看清他的表情,只看到,他点了点头。
  那一秒,她知道,他們三年的爱情,终于走到了尽头。
  第三季——我
  你愿意生死苦乐永远和她在一起,爱惜她,尊重她,安慰她,保护她,两人同心建立起美满的家庭,你愿意这样做吗?
  我愿意。
  我当然愿意。她很美,像一位公主,朋友们都说,能娶到这样的老婆,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但我更愿意相信,能娶到她,全靠我这辈子的努力。
  记得那时,她还是18岁的姑娘,眼神清澈,长发微卷,爱穿白裙子。那时,我还没意识到,她是我整个青春期的寄托,只知道,朋友妻不可欺。
  他说,帮我写情书给她,好不好?我说好。
  他说,借我点钱,我给她买生日礼物。我说好。
  他说,她不甘心当我的女人,你给想个办法。我说好。
  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武侠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于是,我策划了五年前的混混事件。
  我想起那一夜,她潜进医院时,我就躲在她身后。
  其实,我想阻止她,但,想起断了一根肋骨的朋友,我还是继续躲着。
  那一夜,我在医院楼下,对着那间窗户,抽了整整一夜烟。
  那一夜,是她的初夜,也是我18岁生日。
  这些,我不打算告诉她,只因为不想让她美好的初夜,蒙上被算计的耻辱。
  后来,我和她来到同一所城市,上同一所大学。
  朋友戏谑,一定要我替他守着她,要她,为他守身如玉。
  我苦涩地点着头,算作答应。
  我发现,她纯洁得要命,除了他,她从没正眼看过任何一个男人,包括我;我还发现,朋友花心得要死,隔三差五地给我描述,他的那些艳遇,当然,前提是我替他保密。
  她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一点都不快乐。他却在她的世界之外,快乐无边。
  一晃三年。
  那晚,她灌醉自己。在车里,她哭得稀里哗啦,仿佛要把心里的苦,顺着那些眼泪,全都流干。
  后来,她把自己脱得精光,躺在我面前。她的身体美好极了,但我,只是颤抖着,吻了她的眼。
  她给我的是诱惑,更多的,却是心疼。
  那晚,我才发现,原来我爱着她,并且爱得那么深。
  于是,我又策划了一起混混事件。只为了让她看清,他已经不爱她,也不值得她爱了。
  我知道,岁月已经稀释掉他为她奋不顾身的勇气,他不需要再为她演戏了,所以,我敢打赌,他肯定会逃。
  后来,我追了她两年。
  结果,你们看到了,今天她是最美的新娘,我是志得意满的新郎,而他,只是以个朋友的身份出席婚礼。
  这些我不打算告诉她,也不打算告诉他。
  所以,我什么都没说,只对他举起酒杯,我们心照不宣地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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