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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企业的兼并和拍卖,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产物,在人们的认识上,承受能力上以及具体实施方法上都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根据江苏建湖县已搞兼并、拍卖工作的实践,笔者就拍卖方面考虑了以下几点: 一、被拍卖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经营状况差;(2)经济效益低或无;(3)发展前景渺茫;(4)现有厂房、场地、设备、人员可与某外厂配套生产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