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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那什么是“语文素养”呢?按北京大学教授温儒敏的说法,“语文素养”是指“中小学生具有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听说读写能力以及语文方面表现出来的文学、文章等学识修养和文风、兴趣等人格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