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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该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将执行新标准,最边远地区教师每月可增收140元。据介绍,按照新标准,自2015年1月以来,江西边远和最边远两档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和36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500元。特殊津贴发放对象为江西省县(市、区)所属山区、库区、湖区等相对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企事业单位自办中小学教师可与所在地学校教师享受同一政策。今年前几个月的特殊津贴将补发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