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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收入,实行阳光工资,统一行政机关福利,能够调动更多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上层建筑更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同时,如何完善公务员工资管理摆上重要议程。推行阳光收入,实行阳光工资,通过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消除行政机关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统一行政机关福利,正在不少省市实行,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福建正在举全省之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如何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显得尤其重要。要使公务员全身心地投入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潮中去,必须关心他们的收入,并营造一个有利收入合理增长的良好环境。为此,我们要了解加快行政机关统一福利的重要性,借鉴有关省市的做法与经验,从福建实际出发,使阳光收入在福建省公务员队伍中能够真正实行。
公务员工资收入的不合理差距是人为造成的。目前,公务员收入很不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很不透明,不同单位收入差距很大。这主要是因为各自手中的权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不同。清水衙门单位,工资以外的收入有限,各种补贴和福利奖金只是一种安慰性质。而有权有钱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工资外收入十分可观,单位小金库充裕,能够让本单位人员很体面地生活。由于单位在收入分配上有冷热之分,这个单位的厅长不如那个单位的处长;这个单位的处长不如那个单位的科长,这种情况早已没有秘密可言。
分配不公情况的存在,加剧了公务员队伍之间的矛盾,同样的劳动付出却得到不同的劳动报酬,势必影响公务员的价值观念,导致不正常心理的产生,容易产生相互攀比的现象。因为能力高、贡献大并不意味着收入高、生活好,公务员在一起更多的是比权利,比收入,比生活。长此下去,没权没钱部门的公务员想的事就是怎样调一个好单位,如若调不成,工作也没积极性,凭着良心做事就算不错了。而高收入的部门虽然人心稳定,但满门心思也不见得就在工作上,而是如何利用权利继续寻租,充盈小金库,扩大灰色收入,得到更多的好处。其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助长了腐败行为的滋长和蔓延。
公务员作用的发挥应该是整体的。现代化建设既需要热门单位公务员的工作热情,也需要冷门单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更需要以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出现在社会面前。因此,凭借自身所掌握的国家资源来为小团体谋福利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应该从整体上考虑公务员作用的发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综合统筹考虑解决。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搬掉小金库,变暗的收入为明的收入,从制度上解决收入差距不合理的问题,让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同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大体相同,从而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
近年来,深圳、长沙、南宁、广州、上海、北京、武汉及福建的厦门都推行阳光收入,取得较好的成效。上海正在进行完善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改革,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的公务员年金制和福利制。该市早在前年就公布机关单位“阳光收入办法”,并在市级机关推行,去年开始在区县一级推行。根据网络消息报道,北京正悄然推行3581工程: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元;另一种说法指年薪,也就是科、处、局、部的年薪达到3万、5万、8万和10万。不管是月薪还是年薪,公务员都是正大光明地拿薪水。武汉市今年正式实施公务员“阳光收入”制度,取消市直各机关自行发放的各类补助,统一津补贴发放标准,年节的补贴也有固定标准,力图用“阳光收入”解决分配不公和“小金库”等问题。今年过年,该市各部门的公务员头一次领到了一样多的年节补贴。
实行“阳光收入”制度,能够有效地杜绝攀比和分配厚薄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培养好的行政风气,培养公务员职业道德,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福建省厦门市几年前就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单位的小金库全部上缴,均按行政级别拿工资和补贴。现在,不少省市机关都有这方面要求,因此主政者应该加大“阳光工资”制度的改革,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福建省公务员工资水平在华东几个省市中处于较低层次,与对外开放较早省份不相适应,已经影响到公务员的积极性。由于条件限制,短期内要拉平与发达省市的差距有困难。但我们可以在一个省范围内,至少可以在省直机关实行“公务员收入拉平奖金统一发放”的政策,如果这样做了,就一定会调动更多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上层建筑更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同时,如何完善公务员工资管理摆上重要议程。推行阳光收入,实行阳光工资,通过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消除行政机关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统一行政机关福利,正在不少省市实行,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福建正在举全省之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如何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显得尤其重要。要使公务员全身心地投入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潮中去,必须关心他们的收入,并营造一个有利收入合理增长的良好环境。为此,我们要了解加快行政机关统一福利的重要性,借鉴有关省市的做法与经验,从福建实际出发,使阳光收入在福建省公务员队伍中能够真正实行。
公务员工资收入的不合理差距是人为造成的。目前,公务员收入很不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很不透明,不同单位收入差距很大。这主要是因为各自手中的权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不同。清水衙门单位,工资以外的收入有限,各种补贴和福利奖金只是一种安慰性质。而有权有钱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工资外收入十分可观,单位小金库充裕,能够让本单位人员很体面地生活。由于单位在收入分配上有冷热之分,这个单位的厅长不如那个单位的处长;这个单位的处长不如那个单位的科长,这种情况早已没有秘密可言。
分配不公情况的存在,加剧了公务员队伍之间的矛盾,同样的劳动付出却得到不同的劳动报酬,势必影响公务员的价值观念,导致不正常心理的产生,容易产生相互攀比的现象。因为能力高、贡献大并不意味着收入高、生活好,公务员在一起更多的是比权利,比收入,比生活。长此下去,没权没钱部门的公务员想的事就是怎样调一个好单位,如若调不成,工作也没积极性,凭着良心做事就算不错了。而高收入的部门虽然人心稳定,但满门心思也不见得就在工作上,而是如何利用权利继续寻租,充盈小金库,扩大灰色收入,得到更多的好处。其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助长了腐败行为的滋长和蔓延。
公务员作用的发挥应该是整体的。现代化建设既需要热门单位公务员的工作热情,也需要冷门单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更需要以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出现在社会面前。因此,凭借自身所掌握的国家资源来为小团体谋福利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应该从整体上考虑公务员作用的发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综合统筹考虑解决。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搬掉小金库,变暗的收入为明的收入,从制度上解决收入差距不合理的问题,让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同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大体相同,从而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
近年来,深圳、长沙、南宁、广州、上海、北京、武汉及福建的厦门都推行阳光收入,取得较好的成效。上海正在进行完善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改革,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的公务员年金制和福利制。该市早在前年就公布机关单位“阳光收入办法”,并在市级机关推行,去年开始在区县一级推行。根据网络消息报道,北京正悄然推行3581工程: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元;另一种说法指年薪,也就是科、处、局、部的年薪达到3万、5万、8万和10万。不管是月薪还是年薪,公务员都是正大光明地拿薪水。武汉市今年正式实施公务员“阳光收入”制度,取消市直各机关自行发放的各类补助,统一津补贴发放标准,年节的补贴也有固定标准,力图用“阳光收入”解决分配不公和“小金库”等问题。今年过年,该市各部门的公务员头一次领到了一样多的年节补贴。
实行“阳光收入”制度,能够有效地杜绝攀比和分配厚薄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培养好的行政风气,培养公务员职业道德,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福建省厦门市几年前就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单位的小金库全部上缴,均按行政级别拿工资和补贴。现在,不少省市机关都有这方面要求,因此主政者应该加大“阳光工资”制度的改革,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福建省公务员工资水平在华东几个省市中处于较低层次,与对外开放较早省份不相适应,已经影响到公务员的积极性。由于条件限制,短期内要拉平与发达省市的差距有困难。但我们可以在一个省范围内,至少可以在省直机关实行“公务员收入拉平奖金统一发放”的政策,如果这样做了,就一定会调动更多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上层建筑更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