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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发展现代农机合作社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支撑,是发展现代农机的客观要求,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
一、鹤岗市现代农机合作社组建情况
截至2011年组建了6个现代农机合作社,主要采用两种运营机制,一是以集体所有制形式组建的。如农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矿务局农场、225名职工入股;绥滨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北山、振东),入社农民490户;二是以农机大户入股形式组建的。如红卫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375户;勤俭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535户;三是以场县共建形式组建的山河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186户。按省要求6个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机车经营采取以下办法,进口大马力拖拉机由分社组织统一经营,联合收割机采取租赁方式。
二、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与流转的基本现状
鹤岗市市辖(不包括垦区)现有21个乡(镇),212个行政村。农业户数5.5万户,农业人口18.5万人,总耕地面积218万亩。截至2012年3月末,鹤岗市市辖区土地流转村为56个,总户数为1.3万户,流转面积为45.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1.1%。而组建的6个千万元规模现代农机合作社在规模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共规模经营作业22万亩,实现总收入733万元,实现纯利润为374.4万元。
主要有如下土地规模推进模式
1.合作社经经营模式:由合作社牵头,吸纳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按股分红,风险共担。
2.村集体经营模式:村班子组织村民通过反租或土地入股形式集中土地,统种统管统收,村民分红后余下的收入为村集体积累。
3.种植大户经营模式:利用租赁、承包土地方式承租土地。
4.龙头企事业经营模式:企业为经营主体,一是租赁或承包农民土地经营权建立原料基地。二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企业,土地由企业直接经营。三是农民可与企业实行种植订单或成为企业工人进行就业。
5.场县共建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组织全村农民把土地直接出租农场经营,按当地亩平均效益付给农民租金;或农民委托农场代耕、代种、代服、代收,农民按价付费。
三、主要做法
1.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模式
如鹤岗市绥滨县向日村借助推进省千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的有利时机,整合农民土地资源,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步伐。村委会通过深入走访、算账对比、思想动员、举行座谈、民主决策表决等方式,组建了向日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村农户将6150亩耕地100%入股,实行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经营上实施“统一整地、统一购肥施肥、统一购种播种、统一用药、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分散销售”的“六统一分”模式,并统一深松整地。向日村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后,农民可人均增收1500元。
2.由农机大户能手集中使用耕地
如鹤岗市绥滨县荣福村和朝阳屯,村委会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以3700元/年·公顷的租金价格承包给本村两名农机大户,由承包者进行规模经营,种植玉米30hm2,大豆10hm2。朝阳屯全村39户,耕地面积1800亩,其中约1450亩种植大豆和玉米。统一技术、统一购肥、统一购种,农户承担费用,统一管理,统一收割,按作物品种产量分粮。这种经营模式让农民的分散性很强的承包地同土地规模经营以及市场化合理流转结合起来,使土地在流转中增值,使农民在流转中增收,让农民土地实现增值。
四、取得成效
1.农机合作社促进了农机化发展
鹤岗市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正确引导土地流转实行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集中经营,发挥规模化经营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鹤岗市农机化的发展。如绥滨县联合村实行农机专业合作模式,对旱田(玉米)6000亩、水田5100亩进行规模经营,每亩按一股计算,根据各户耕地的地力条件不同将耕地分为一、二、三类地。每股配套资金一类地为300元、二类地为260元、三类地为220元,秋收后,按成本合算,去掉统一经营的所有费用后,再按一、二、三类地的每股配套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规模经营股份公司的成功运作,为推进优质粮食的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机化发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了新路。
2.农机合作社促进了剩余劳动力转移
由于大农机的充分利用,使农村的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有机会从事其他行业,同时也解决了农村地少人多的矛盾。如2010年,鹤岗市市辖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共转移农村劳动力6.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4亿元;2011年前7个月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共转移农村劳动力4.9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近2亿元。
3.农机合作社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
通过建设现代农机合作,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使农民收入有了很大程度地提高。如绥滨县永发村近几年依托百万元的大型农机专业合作项目,尝试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强化服务,将55户2100亩耕地采取“七统一”模式全部推广了大豆45公分双条播技术,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加了科技含量,做到农机和农技相结合,良种和良法相结合,使得土地规模经营耕地产出效益大幅增加,产量比非规模经营耕地平均增产0.5t/hm2,如按3.4元/千克计算,增产增收1700元/hm2,加上节约成本358元/hm2,旱田土地规模经营净增效2058元/hm2。
五、依靠大型农机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对策建议
1.出台政策,大力扶持
市政府对成功申报组建旱田农机合作社的县(区),组建1个旱田合作社且千亩规模连片面积达5片以上奖励5万元,组建1个水田合作社且千亩规模连片1片以上奖励1万元。二是场库棚资金。对组建农机合作社场库棚资金不足的,两县都要从省政府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资金帮助合作社建设场库棚,每个旱田合作社至少补贴50万元以上,每个水田合作社至少补贴20万元,建设标准化场库棚。东山区,兴安区也要从财政资金按此标准拿出资金给予扶持。
2.建立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在合作社内部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章程,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农机合作社在依法成立、依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和责、权、利要求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会代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先后对合作社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3.是加大宣传,因势利导
通过会议推进、典型带动、算账对比等形式,大力宣传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的好处,提高广大农民应用大机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他们更加放心地加大投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4.合理布局,划区作业
根据机械作业需要,按全市规定300亩为最低要求规模亩数,将全市耕地划分为不同的作业区,使大机械作业范围科学合理,确保所有大机械都能高效运转,能有效解决了大型机械“吃不饱”、小型机械“吃不了”的问题,使合作社实现了效率最大化。
一、鹤岗市现代农机合作社组建情况
截至2011年组建了6个现代农机合作社,主要采用两种运营机制,一是以集体所有制形式组建的。如农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矿务局农场、225名职工入股;绥滨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北山、振东),入社农民490户;二是以农机大户入股形式组建的。如红卫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375户;勤俭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535户;三是以场县共建形式组建的山河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186户。按省要求6个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机车经营采取以下办法,进口大马力拖拉机由分社组织统一经营,联合收割机采取租赁方式。
二、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与流转的基本现状
鹤岗市市辖(不包括垦区)现有21个乡(镇),212个行政村。农业户数5.5万户,农业人口18.5万人,总耕地面积218万亩。截至2012年3月末,鹤岗市市辖区土地流转村为56个,总户数为1.3万户,流转面积为45.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1.1%。而组建的6个千万元规模现代农机合作社在规模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共规模经营作业22万亩,实现总收入733万元,实现纯利润为374.4万元。
主要有如下土地规模推进模式
1.合作社经经营模式:由合作社牵头,吸纳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按股分红,风险共担。
2.村集体经营模式:村班子组织村民通过反租或土地入股形式集中土地,统种统管统收,村民分红后余下的收入为村集体积累。
3.种植大户经营模式:利用租赁、承包土地方式承租土地。
4.龙头企事业经营模式:企业为经营主体,一是租赁或承包农民土地经营权建立原料基地。二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企业,土地由企业直接经营。三是农民可与企业实行种植订单或成为企业工人进行就业。
5.场县共建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组织全村农民把土地直接出租农场经营,按当地亩平均效益付给农民租金;或农民委托农场代耕、代种、代服、代收,农民按价付费。
三、主要做法
1.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模式
如鹤岗市绥滨县向日村借助推进省千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的有利时机,整合农民土地资源,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步伐。村委会通过深入走访、算账对比、思想动员、举行座谈、民主决策表决等方式,组建了向日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村农户将6150亩耕地100%入股,实行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经营上实施“统一整地、统一购肥施肥、统一购种播种、统一用药、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分散销售”的“六统一分”模式,并统一深松整地。向日村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后,农民可人均增收1500元。
2.由农机大户能手集中使用耕地
如鹤岗市绥滨县荣福村和朝阳屯,村委会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以3700元/年·公顷的租金价格承包给本村两名农机大户,由承包者进行规模经营,种植玉米30hm2,大豆10hm2。朝阳屯全村39户,耕地面积1800亩,其中约1450亩种植大豆和玉米。统一技术、统一购肥、统一购种,农户承担费用,统一管理,统一收割,按作物品种产量分粮。这种经营模式让农民的分散性很强的承包地同土地规模经营以及市场化合理流转结合起来,使土地在流转中增值,使农民在流转中增收,让农民土地实现增值。
四、取得成效
1.农机合作社促进了农机化发展
鹤岗市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正确引导土地流转实行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集中经营,发挥规模化经营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鹤岗市农机化的发展。如绥滨县联合村实行农机专业合作模式,对旱田(玉米)6000亩、水田5100亩进行规模经营,每亩按一股计算,根据各户耕地的地力条件不同将耕地分为一、二、三类地。每股配套资金一类地为300元、二类地为260元、三类地为220元,秋收后,按成本合算,去掉统一经营的所有费用后,再按一、二、三类地的每股配套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规模经营股份公司的成功运作,为推进优质粮食的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机化发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了新路。
2.农机合作社促进了剩余劳动力转移
由于大农机的充分利用,使农村的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有机会从事其他行业,同时也解决了农村地少人多的矛盾。如2010年,鹤岗市市辖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共转移农村劳动力6.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4亿元;2011年前7个月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共转移农村劳动力4.9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近2亿元。
3.农机合作社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
通过建设现代农机合作,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使农民收入有了很大程度地提高。如绥滨县永发村近几年依托百万元的大型农机专业合作项目,尝试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强化服务,将55户2100亩耕地采取“七统一”模式全部推广了大豆45公分双条播技术,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加了科技含量,做到农机和农技相结合,良种和良法相结合,使得土地规模经营耕地产出效益大幅增加,产量比非规模经营耕地平均增产0.5t/hm2,如按3.4元/千克计算,增产增收1700元/hm2,加上节约成本358元/hm2,旱田土地规模经营净增效2058元/hm2。
五、依靠大型农机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对策建议
1.出台政策,大力扶持
市政府对成功申报组建旱田农机合作社的县(区),组建1个旱田合作社且千亩规模连片面积达5片以上奖励5万元,组建1个水田合作社且千亩规模连片1片以上奖励1万元。二是场库棚资金。对组建农机合作社场库棚资金不足的,两县都要从省政府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资金帮助合作社建设场库棚,每个旱田合作社至少补贴50万元以上,每个水田合作社至少补贴20万元,建设标准化场库棚。东山区,兴安区也要从财政资金按此标准拿出资金给予扶持。
2.建立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在合作社内部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章程,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农机合作社在依法成立、依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和责、权、利要求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会代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先后对合作社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3.是加大宣传,因势利导
通过会议推进、典型带动、算账对比等形式,大力宣传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的好处,提高广大农民应用大机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他们更加放心地加大投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4.合理布局,划区作业
根据机械作业需要,按全市规定300亩为最低要求规模亩数,将全市耕地划分为不同的作业区,使大机械作业范围科学合理,确保所有大机械都能高效运转,能有效解决了大型机械“吃不饱”、小型机械“吃不了”的问题,使合作社实现了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