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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以来没有经济立法的传统,特别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和法律虚无主义思潮的干扰,在理论上对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上层建筑的法律对经济作用缺乏正确理解,忽视了法律组织、监督经济的强制作用,从而经济立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运用法律领导、组织、管理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行使领导、管理经济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现在全国工作着重点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