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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核算包括药品实物、药品收入、药品支出核算。目前医院对药品收入和药品销售所涉及的药品支出有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一种是以药品销售的处方金额确认药品收入,再以确认后的收人确定药品销售,即“以销售确认收入”。另一种直接根据账面药品收入确认销售,即“以收入确认销售”。无论采用以上哪一种方法,都必须以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药品核算‘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原则“配比原则”为会计核算标准,以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性,为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