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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以现金收付制为编制原则,通常认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以下简称经营现金流)与会计盈余相比,不容易被操纵,是相对可靠的“硬”数字.然而,现金流量表并非净土,其“三分法”为经营现金流的确认提供了“会计选择”余地,为操纵经营现金流提供了空间.本文将操纵经营现金流的手法分为三种类型:“操纵准则”--利用现金流量表准则提供的判断空间和选择余地;“操纵业务”--利用理财工具影响现金流的时间;直接造假.这三种手法单独或综合使用的现象均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