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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天津市公积金中心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聘请了31位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社会监督员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国有企业一线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部分新闻媒体、区县窗口办工作人员以及高校专家学者,代表天津市3.8万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35.9万名缴存职工开展监督工作。自5月1日起,社会监督员正式开展工作。天津市公积金中心20个区县管理部、分中心服务窗口、22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承办银行受理网点、担保机构服务窗口均在监督范围内。今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需征求社会监督员意见。社会监督员每年将定期听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