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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断增长的B2C电子商务模式来说,一个合理的、简便易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十分必要的。B2C模式下的电子商务纠纷呈现出其独特的特点。ODR以其高效、公平、快捷、低成本的特点,不仅弥补了传统司法体制的不足,也迎合了B2C电子商务模式发展的需要。B2C模式下,把技术作为纠纷解决的“第四方”,有效的ODR制度的构建要把握三个要素:参与者、网络技术和程序,并辅之建立在线诚信体系的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