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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5点10分,局档案室突然接到紧急通知:为了解决法律纠纷,根据局领导指示,急需调用一批档案,限于第二天早上8时前调出,同时提供有一份通过公文办理(督办)系统检索列出的文件清单,注明了每份文件的标题、单位、收文日期、收文号等项。这37份档案是本局在1991年至1996年间签收的有关单位的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