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灾害为地面塌陷、冻土冻融及水土侵蚀等地质灾害,由于矿山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等文件的要求,对该矿山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