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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原则(亦称“配合或对应原则”),是指企业应将某一个会计期间所取得收入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成本、费用相配合,从而确定该会计期间净收益。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即一个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计量。配比原则包括因果配比(收入和成本、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配比)和时间配比(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两层含义。本文立足于2013年1月1日实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