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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国际技术转让相关论述,以实事求是、独立自主、与时俱进为特色,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为立足点,以自力更生与开放合作相统一为核心要义,以技术转让与对外贸易、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创新的结合为基本主张。其“法制化”意涵为充分发挥法律对于我国技术交流实践的保障作用、为构建我国技术转让法律的初步框架提供了指引。面对美方就技术转让问题向我国发难日益常态化的现实,应坚持邓小平国际技术转让核心论点,提高本国科技水平,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科技交往与合作,提升技术转让国内和国际法制化水平,力促技术转让回归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