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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往日造林无甜头,今朝植树有奔头。”像这样朗朗上口、反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山增绿、民增收的口头语,在我国南方一些林改区今天到处可以听到,令人无比欣喜。本期我们转载此文,意在使读者感受到在福建、江西、浙江和辽宁等地轰轰烈烈展开的一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体现的“还山于民,还林于民”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