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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系统的单位多数为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属非正常纳税人。近年来,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文教行政事业单位由全额财政拨款不断向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方向转变。许多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和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积极探索服务与创收渠道,逐渐成为地方税收的新生税源。由于单位性质及体制的原因,这些单位在税收管理和纳税意识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亟须改进和加强。对此,本文就文教行政事业单位税务稽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文教行政事业单位偷逃税的特点(一)纳税意识淡薄是偷逃税的根源。文教系统多为全额拨款和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