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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工业社会科技通过控制和满足人的需要进而支配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并为政治合理化提供依据,发挥着意识形态的作用和功能,成为新的统治形式。科技意识形态建构在工业充分发展,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分离,国家合法性危机的基础之上。它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相区别,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
关键词: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建构
一、科学技术何以成为意识形态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熟练程度、科学和它在技术上应用的发展水平、生产过程的社会联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关系”[1]。因此马克思也是将科技划分在生产力范畴的。但是同时他注意到了科技的异化,这种异化蕴含着科技发展为意识形态的可能。因此在发达工业社会之前技术的价值中立性是作为生产力出现的。然而在发达工业社会技术与意识形态有了新的本质联系,科技成为意识形态本身。哈贝马斯则明确指出,只有在发达工业社会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时,才履行意识形态的职能。本文认同这一观点。那么在发达工业社会科技出现了那些新趋势从而使其成为意识形态,科技成为意识形态的含义是什么呢?
首先,以科技或生产力水平为标准可以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三个阶段,而“发达工业社会”又称作“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等等。在发达工业社会一系列的科技新成就即20世纪中叶以来诞生的控制论、信息论、遗传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等等,其使科学技术具有了双重功能,一方面科学技术成为了第一生产力,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成为了意识形态。这两种功能在发达工业社会相伴而生,肯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承认科技成为意识形态的前提,承认科技是意识形态是其成为第一生产力的逻辑结果。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使科技成为生产发展、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在生产及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使科技成为最高评价标准和唯一权威,这样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就具有了意识形态的功能。传统的科技与意识形态的外在抽象对立消失了,科技越出生产力领域成为了意识形态领域体系的构成部分。
其次,科学技术是机械的技术而非是单纯的生产手段,而是在参与自然、现实世界的关系中展现为技术对自然、人和整个世界的构造、强求、限定和操纵,使技术成为一种存在方式、一种统治系统。其控制形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通过控制和满足人的需要;二是通过合理化过程。从控制和满足人的需要来讲,在一个以机器生产程序为基本结构的社會,生产设备及其产品、服务,不仅决定着人们的职业选择、技能、生产态度和劳动强度,而且决定着人们的需要和愿望,加之技术进步不断刺激人们产生更多更新更高的需要和欲望,并通过不断满足这些需要,使社会在人们的满足和舒适中得以稳定。然而这些需要却消解了人们对社会制度本身的不满、批判和反抗意识,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它的灌输和操纵,甚至成为一种本能。而当人们习惯地按“本能”生活时,技术就已经包括在统治的框架之内,技术的合理性就已经变成了政治的合理性,从而使技术经济机制代替政治手段和国家机器成为新的统治形式。从合理化过程来讲,“技术成为新的控制形式的过程,就是技术超出物质生产和经济活动领域而无限扩展、渗透、介入政治、文化、日常生活等社会其他领域的过程,韦伯把这一过程称为合理化过程。”[2]这种合理化过程主要是通过启蒙理性工具化、实证化和肯定化,使其丧失了形而上的批判性和超越性仅仅沦为一种实用工具。其在社会生活中这种合理化主要表现为整个社会的物性化过程人成为机器的附庸,生活需要物的奴役,一切东西都失去了自己的质和价值性,成为单纯的物质材料;经济领域合理化表现为机械大生产和劳动分工的专门化;政治生活中合理化表现为行政管理活动的科层制。因此启蒙理性的实证化及整个社会的物性化,必然导致社会与人及其思想的单向度。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3]综上技术不再是中立的力量,而是被意识形态化,发挥着意识形态的作用和功能,成为新的统治形式,成为意识形态本身。
二、科技意识形态的局限性
首先,科学认识不能代替人文认识。几是指虽然社会和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生产活动与科学技术紧密相关,但是人们的精神享受和人文活动却无法用科学理解和掌控,它更多是依赖于人类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积淀。科技给人们带来了一个物化的世界,从物质上丰富着人们的生活,而意识形态则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生活,怎样生活才更有意义,因此科学认识与人文认识解决的是生活的不同层面。
其次,科技理性不能代替价值理性。人类的道德、伦理和情感绝非是科学技术所能把握的。人们的行为能否符合客观规律是科学技术给予解决的,而人的行为动机、目的和结果则是伦理价值取向的作用所致。
其次,技术解决不能代替政治解决。科技成为意识形态对政治意识形态产生了冲击,其蕴含着政治问题转移为技术问题的可能,政治解决让步于技术解决。但是在当今社会诸多的问题譬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矛盾中。人们对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追求,保持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需要科学技术手段,但科学技术却不能解决它所亲手创造的物质财富如何在求得贪婪的人中间分配平衡。财富被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社会的贫富差距、两级分化越来越大,对这些社会问题是解决依然依靠于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构建合理的政治意识形态。
最后,自然矛盾不能代替社会矛盾。政治问题涉及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问题,科技问题涉及的是人与自然的问题。提高科学技术可以有效地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问题,当科技问题地位提高而排出政治问题时,人们就把视线集中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而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以及一些社会问题就会被掩盖或遮蔽。但实际上,现代社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其主要矛盾不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存危机而是由人自己的活动造成的社会性危机。科学技术的作用只是加速和减缓社会的发展而不能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因此科技所解决的自然矛盾不能代替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科技意识形态是现代工业社会背景下,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成为第一生产力,在政治意识形态“终结”的危机下的一种新型的意识形态。其产生有其特定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同时对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相区别。但是科技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并不能完全取代政治意识形态,其本身带有历史局限性,科技意识形态不能取代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刘英杰.论科技成为意识形态[J].学习与探究,2007(5).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 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关键词: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建构
一、科学技术何以成为意识形态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熟练程度、科学和它在技术上应用的发展水平、生产过程的社会联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关系”[1]。因此马克思也是将科技划分在生产力范畴的。但是同时他注意到了科技的异化,这种异化蕴含着科技发展为意识形态的可能。因此在发达工业社会之前技术的价值中立性是作为生产力出现的。然而在发达工业社会技术与意识形态有了新的本质联系,科技成为意识形态本身。哈贝马斯则明确指出,只有在发达工业社会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时,才履行意识形态的职能。本文认同这一观点。那么在发达工业社会科技出现了那些新趋势从而使其成为意识形态,科技成为意识形态的含义是什么呢?
首先,以科技或生产力水平为标准可以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三个阶段,而“发达工业社会”又称作“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等等。在发达工业社会一系列的科技新成就即20世纪中叶以来诞生的控制论、信息论、遗传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等等,其使科学技术具有了双重功能,一方面科学技术成为了第一生产力,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成为了意识形态。这两种功能在发达工业社会相伴而生,肯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承认科技成为意识形态的前提,承认科技是意识形态是其成为第一生产力的逻辑结果。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使科技成为生产发展、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在生产及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使科技成为最高评价标准和唯一权威,这样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就具有了意识形态的功能。传统的科技与意识形态的外在抽象对立消失了,科技越出生产力领域成为了意识形态领域体系的构成部分。
其次,科学技术是机械的技术而非是单纯的生产手段,而是在参与自然、现实世界的关系中展现为技术对自然、人和整个世界的构造、强求、限定和操纵,使技术成为一种存在方式、一种统治系统。其控制形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通过控制和满足人的需要;二是通过合理化过程。从控制和满足人的需要来讲,在一个以机器生产程序为基本结构的社會,生产设备及其产品、服务,不仅决定着人们的职业选择、技能、生产态度和劳动强度,而且决定着人们的需要和愿望,加之技术进步不断刺激人们产生更多更新更高的需要和欲望,并通过不断满足这些需要,使社会在人们的满足和舒适中得以稳定。然而这些需要却消解了人们对社会制度本身的不满、批判和反抗意识,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它的灌输和操纵,甚至成为一种本能。而当人们习惯地按“本能”生活时,技术就已经包括在统治的框架之内,技术的合理性就已经变成了政治的合理性,从而使技术经济机制代替政治手段和国家机器成为新的统治形式。从合理化过程来讲,“技术成为新的控制形式的过程,就是技术超出物质生产和经济活动领域而无限扩展、渗透、介入政治、文化、日常生活等社会其他领域的过程,韦伯把这一过程称为合理化过程。”[2]这种合理化过程主要是通过启蒙理性工具化、实证化和肯定化,使其丧失了形而上的批判性和超越性仅仅沦为一种实用工具。其在社会生活中这种合理化主要表现为整个社会的物性化过程人成为机器的附庸,生活需要物的奴役,一切东西都失去了自己的质和价值性,成为单纯的物质材料;经济领域合理化表现为机械大生产和劳动分工的专门化;政治生活中合理化表现为行政管理活动的科层制。因此启蒙理性的实证化及整个社会的物性化,必然导致社会与人及其思想的单向度。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3]综上技术不再是中立的力量,而是被意识形态化,发挥着意识形态的作用和功能,成为新的统治形式,成为意识形态本身。
二、科技意识形态的局限性
首先,科学认识不能代替人文认识。几是指虽然社会和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生产活动与科学技术紧密相关,但是人们的精神享受和人文活动却无法用科学理解和掌控,它更多是依赖于人类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历史文化积淀。科技给人们带来了一个物化的世界,从物质上丰富着人们的生活,而意识形态则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生活,怎样生活才更有意义,因此科学认识与人文认识解决的是生活的不同层面。
其次,科技理性不能代替价值理性。人类的道德、伦理和情感绝非是科学技术所能把握的。人们的行为能否符合客观规律是科学技术给予解决的,而人的行为动机、目的和结果则是伦理价值取向的作用所致。
其次,技术解决不能代替政治解决。科技成为意识形态对政治意识形态产生了冲击,其蕴含着政治问题转移为技术问题的可能,政治解决让步于技术解决。但是在当今社会诸多的问题譬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矛盾中。人们对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追求,保持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需要科学技术手段,但科学技术却不能解决它所亲手创造的物质财富如何在求得贪婪的人中间分配平衡。财富被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社会的贫富差距、两级分化越来越大,对这些社会问题是解决依然依靠于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构建合理的政治意识形态。
最后,自然矛盾不能代替社会矛盾。政治问题涉及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问题,科技问题涉及的是人与自然的问题。提高科学技术可以有效地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问题,当科技问题地位提高而排出政治问题时,人们就把视线集中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而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以及一些社会问题就会被掩盖或遮蔽。但实际上,现代社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其主要矛盾不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存危机而是由人自己的活动造成的社会性危机。科学技术的作用只是加速和减缓社会的发展而不能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因此科技所解决的自然矛盾不能代替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科技意识形态是现代工业社会背景下,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成为第一生产力,在政治意识形态“终结”的危机下的一种新型的意识形态。其产生有其特定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同时对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相区别。但是科技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并不能完全取代政治意识形态,其本身带有历史局限性,科技意识形态不能取代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刘英杰.论科技成为意识形态[J].学习与探究,2007(5).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 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