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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音乐类招生除了各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之外,音乐类单独招生近年来越来越火,由于音乐类考试自身特点,所以使得招生工作显得复杂化。本文从目前高校音乐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现状出发,指出该考试存在的问题,从“规范、公平”的原则出发,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措施,以期望对现阶段的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能有所启示。
关键词:音乐高考 单独招生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7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875(2009)23-058-01
目前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高考招生基本上是由各省招办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方法沿用音乐艺术院校招生考试的方法和内容,以考生的单项专业特长(即主科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作为考试评分的主要标准,再加乐理、练耳、视唱作为参考,文化考试也要求极低。全国各省的联考基本上沿用这一考试方法,只是主副科所占的分数比例不同。
一、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院校太多
就甘肃省来说,2009年在甘肃音乐类招生的外地高校多达54所,加上甘肃本省的院校,总共有60多家院校参与音乐类单独招生,考生和家长面临如此庞大的招生学校,如何选择学校、如何参加考试成为学考生头痛的一个问题,据笔者调查,在09年的单独招生中,有些考生报考的院校多达16所,所以从2009年全省音乐联考结束后,这些考生携家长从四面八方汇聚省城,组成一支特殊的考试大军,成天东奔西跑,交报名费、填表、考试,这样庞大的招生工作使考生“疲于奔命”,给考生在心理、生理以及经济上造成很大负担。
二、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工作复杂化
近年来,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也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同时,由于音乐专业高考录取的文化分数远远低于其他文理科的分数,这也使很大一部分文化成绩不理想的学生都参加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中来,考生队伍的急剧膨胀促使招生工作的劳动强度加大,从某种程度上看,与高校的其他专业招生相比,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中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地被揭露了出来。同时考生家长都在施展各种手段和方法以达成自己的目的。因此,在招生工作过程中,一旦在招生工作中任何环节上出现问题,招生工作就会很容易被作为一件大事捅到社会舆论中去,给招生的学校和工作人员产生巨大压力,使学校的招生工作难度加大。
三、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中考官资格及特殊的权力
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的独特性赋予了作为考官的音乐教师在招生专业面试中拥有特殊的权力。而考官的资格在近年的招生工作中也是众人关注的焦点,由于招生院校都面向全国各地招生,人手不够,所以对招生教师的资格的认定也不加要求(有些院校考官要求是副教授以上,有些院校讲师以上)。导致有资质的考官人数严重不足。为弥补考官缺口,个别院校放低了考官的选择标准,一些教学经验并不充足,业务水平有限的教师也加入了考官队伍中。给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内容不统一
音乐考试中考试内容基本上由主科(声乐、器乐、作曲等)+副科(乐理、视唱练耳、乐理常识、舞蹈表演等)构成,各院校对于主副科所占的比例也不相同(有些院校主科占80%,乐理练耳10%,表演10%)。
视唱练耳考试是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是对考生音乐知识、技能和素质的综合测试,重点则在于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以及对音乐的听觉能力,并通过视唱和练耳了解考生其他方面的音乐素质。视唱考试与练耳考试是紧密系相辅相成的,但是考试的形式和途径却不尽相同。视唱考是用唱的形式答题,考试目的在于考生的音准、节奏是否准确;练耳考试用记谱或唱的形式答题,考试目的在于考生对音乐的记忆能力以及记谱法掌握的是否准。
1、针对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院校太多问题,建议各省招办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考试,即师范类联合考试和非师范(音乐表演)类联合考试,其他省内外院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择优录取,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择学校,这样避免招生学校遍地撒网,减轻考官工作压力,使考生和家长聚集精(经)力,充分准备考试。保证音乐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2、近年来由于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现象,省招生部门可下放权力,由市、县教育招生办在报名时对与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初步的审查,对于基本素质、演唱演奏较差、连基本节奏、音准都把握不好,走调现象严重、演唱语言不过关的考生,应取消考试资格。
3、艺术教育十分看重学生的音乐个性,根本无法用标准卷来衡量每位考生的天赋和艺术功底。在招生的过程,老师的主观意愿突出,期待招到符合他要求的学生,以便于未来的雕琢。艺术教育的独特性使考官在招生专业面试中拥有特殊的权力,考官的意见往往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4、音乐类单独招生中应该由省招生办统一考试内容,师范类和音乐表演类考试侧重点不同,所以考试过程中,音乐学专业的“视唱、模唱”、舞蹈学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均在题库中随机抽取,并定时更换。
参考文献:
[1]李泉.乐人才审视与招生改革[J].人民音乐,2003(3)
[2]刘刚.对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问题及其对策的探索[J].福建论坛,2007(10)
关键词:音乐高考 单独招生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7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875(2009)23-058-01
目前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高考招生基本上是由各省招办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方法沿用音乐艺术院校招生考试的方法和内容,以考生的单项专业特长(即主科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作为考试评分的主要标准,再加乐理、练耳、视唱作为参考,文化考试也要求极低。全国各省的联考基本上沿用这一考试方法,只是主副科所占的分数比例不同。
一、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院校太多
就甘肃省来说,2009年在甘肃音乐类招生的外地高校多达54所,加上甘肃本省的院校,总共有60多家院校参与音乐类单独招生,考生和家长面临如此庞大的招生学校,如何选择学校、如何参加考试成为学考生头痛的一个问题,据笔者调查,在09年的单独招生中,有些考生报考的院校多达16所,所以从2009年全省音乐联考结束后,这些考生携家长从四面八方汇聚省城,组成一支特殊的考试大军,成天东奔西跑,交报名费、填表、考试,这样庞大的招生工作使考生“疲于奔命”,给考生在心理、生理以及经济上造成很大负担。
二、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工作复杂化
近年来,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也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同时,由于音乐专业高考录取的文化分数远远低于其他文理科的分数,这也使很大一部分文化成绩不理想的学生都参加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中来,考生队伍的急剧膨胀促使招生工作的劳动强度加大,从某种程度上看,与高校的其他专业招生相比,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中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地被揭露了出来。同时考生家长都在施展各种手段和方法以达成自己的目的。因此,在招生工作过程中,一旦在招生工作中任何环节上出现问题,招生工作就会很容易被作为一件大事捅到社会舆论中去,给招生的学校和工作人员产生巨大压力,使学校的招生工作难度加大。
三、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中考官资格及特殊的权力
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的独特性赋予了作为考官的音乐教师在招生专业面试中拥有特殊的权力。而考官的资格在近年的招生工作中也是众人关注的焦点,由于招生院校都面向全国各地招生,人手不够,所以对招生教师的资格的认定也不加要求(有些院校考官要求是副教授以上,有些院校讲师以上)。导致有资质的考官人数严重不足。为弥补考官缺口,个别院校放低了考官的选择标准,一些教学经验并不充足,业务水平有限的教师也加入了考官队伍中。给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内容不统一
音乐考试中考试内容基本上由主科(声乐、器乐、作曲等)+副科(乐理、视唱练耳、乐理常识、舞蹈表演等)构成,各院校对于主副科所占的比例也不相同(有些院校主科占80%,乐理练耳10%,表演10%)。
视唱练耳考试是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是对考生音乐知识、技能和素质的综合测试,重点则在于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以及对音乐的听觉能力,并通过视唱和练耳了解考生其他方面的音乐素质。视唱考试与练耳考试是紧密系相辅相成的,但是考试的形式和途径却不尽相同。视唱考是用唱的形式答题,考试目的在于考生的音准、节奏是否准确;练耳考试用记谱或唱的形式答题,考试目的在于考生对音乐的记忆能力以及记谱法掌握的是否准。
1、针对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院校太多问题,建议各省招办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考试,即师范类联合考试和非师范(音乐表演)类联合考试,其他省内外院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择优录取,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择学校,这样避免招生学校遍地撒网,减轻考官工作压力,使考生和家长聚集精(经)力,充分准备考试。保证音乐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2、近年来由于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现象,省招生部门可下放权力,由市、县教育招生办在报名时对与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初步的审查,对于基本素质、演唱演奏较差、连基本节奏、音准都把握不好,走调现象严重、演唱语言不过关的考生,应取消考试资格。
3、艺术教育十分看重学生的音乐个性,根本无法用标准卷来衡量每位考生的天赋和艺术功底。在招生的过程,老师的主观意愿突出,期待招到符合他要求的学生,以便于未来的雕琢。艺术教育的独特性使考官在招生专业面试中拥有特殊的权力,考官的意见往往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4、音乐类单独招生中应该由省招生办统一考试内容,师范类和音乐表演类考试侧重点不同,所以考试过程中,音乐学专业的“视唱、模唱”、舞蹈学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均在题库中随机抽取,并定时更换。
参考文献:
[1]李泉.乐人才审视与招生改革[J].人民音乐,2003(3)
[2]刘刚.对高校音乐类单独招生考试问题及其对策的探索[J].福建论坛,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