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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和流通半径不断加大,境内外动物及其产品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致使某些重大动物疫病呈大范围流行,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人畜共患病给养殖业及相关产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动物防疫是制约畜牧业发展的头等问题,建立符合我国畜牧业发展现状的畜牧兽医防疫体系,能够提高控制动物疾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更有效地为畜牧业生产服务。
关键词 基层 兽医 防疫
基层畜牧兽医体系是连接畜牧业生产与市场的桥梁,而畜禽生产流通中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满足不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也难以抵御市场风险,难以做到合理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而建立良好的畜牧兽医新秩序和结构合理的畜牧兽医队伍,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指导生产,组织广大养殖户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一、制约兽医防疫工作的因素
(一)兽医管理制度不健全
缺乏管理制度,兽医工作目标不明确,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管理混乱,工作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体系。基层兽医站虽有规章制度,但缺乏监督机制,制度大都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对基层兽医人员疏于管理,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兽医站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药房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兽医站房屋和院落被挤占、抢占。
(二)专业队伍不稳定
兽医工作脏、苦、累,劳动强度大,加上政府支持不够、养殖户不配合等因素,开展业务工作非常困难。
1.工作条件差:办公条件差,无交通工具;
2.社会地位低:工作和生活条件比其它行业差,但收入却低于其它行业。越是贫困地区,这种行业反差越大,这对兽医工作者的心理、思想及行为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致使兽医人员思想不稳定,不安心工作,队伍不稳,改行调动多。
(三)专业队伍素质差,技术力量薄弱
缺乏较高学历或相应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术专业人才理论与实践脱节;兽医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操作能力差,难以满足生产需要;对现有兽医人员缺乏培训,知识更新不够,知识老化;兽医人员断层严重,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缺乏中年技术人才,缺乏兽医技术带头人。
(四)投入少,基础设施差
影响防疫工作的首位障碍因素是兽医防疫经费不足。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政府投资少,动物防疫经费在整个畜牧业投入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使乡兽医站经费严重不足,致使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仪器设备陈旧老化,长期得不到更新,办公费、差旅费、业务费逐年减少或无,缺乏冷链设备,防疫手段落后,防疫功能削弱。一旦出现严重的疫情,首先造成产地检疫疏漏,后果不堪设想。
二、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增加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投入
由于各级政府对动物疾病防疫体系的经费投入不足,致使农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疾病诊断难,化验设备短缺,疫情监测、通报系统存在漏洞。因此,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增加动物防疫经费,在资源配置上向基层防疫倾斜,如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冷柜、冰箱和冷藏包等冷链建设,确保疫苗从生产厂家到使用环节的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强化农村动物防疫体系
各级政府不要把动物防疫认为仅是业务部门的任务或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任务,而应将其视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在乡镇,难点也在乡镇,大部分措施要靠乡镇来实现,因为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行为,各地方政府要对本地方动物疾病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和加大对动物防疫灭病工作的投入。
(三)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饲养方式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要与改进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科学的饲养方式, 引导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饲养方式即生产方式的改进,养殖业也应朝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布局方向发展。引导和帮助农民逐步改变人畜禽共居的养殖模式; 探索定点和集中饲养, 推行饲养场的饲养规范,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饲养方式; 提倡科学的养殖方式, 防止各种染疫动物的交叉感染; 鼓励养殖户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在动物防疫方面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四)加强疫情监控体系建设
现有疫情监控体系过于依赖基层的报告,是一种被动监控,通过严格管理,可以大大增强养殖场、相关企业等报告疫情的及时性与主动性,但对于农民家庭散养,则效果显然不佳。必须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设立疫情监控员,由村防治员兼职,及时发现。
(五)严格遵守报检和准调制度
各畜禽养殖场( 专业户)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对病死家畜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业主都必须凭《动物准调证》外调动物及其产品; 调入动物,在到达经营场所之前都必须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检,以便基层畜牧兽医站能及时安排动物检疫员对动物进行验证查物,确认动物及动物产品来自非疫区,重检健康后才准卸下经营,对证物不符或疑似染疫的就地留栏观察或无害化处理,以确保流通环节的安全,从源头杜绝疫病。
(六)畜禽养殖场应依法经营并建立养殖档案
畜禽养殖场应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依法经营,并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目前,畜禽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提高动物疾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迅速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农村动物防疫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全面提高动物防疫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付水广.我国兽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南昌高专学报,2004(04).
[2]王喆.兽医体制改革和官方兽医制度[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6(08).
关键词 基层 兽医 防疫
基层畜牧兽医体系是连接畜牧业生产与市场的桥梁,而畜禽生产流通中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满足不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也难以抵御市场风险,难以做到合理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而建立良好的畜牧兽医新秩序和结构合理的畜牧兽医队伍,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指导生产,组织广大养殖户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一、制约兽医防疫工作的因素
(一)兽医管理制度不健全
缺乏管理制度,兽医工作目标不明确,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管理混乱,工作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体系。基层兽医站虽有规章制度,但缺乏监督机制,制度大都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对基层兽医人员疏于管理,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兽医站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药房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兽医站房屋和院落被挤占、抢占。
(二)专业队伍不稳定
兽医工作脏、苦、累,劳动强度大,加上政府支持不够、养殖户不配合等因素,开展业务工作非常困难。
1.工作条件差:办公条件差,无交通工具;
2.社会地位低:工作和生活条件比其它行业差,但收入却低于其它行业。越是贫困地区,这种行业反差越大,这对兽医工作者的心理、思想及行为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致使兽医人员思想不稳定,不安心工作,队伍不稳,改行调动多。
(三)专业队伍素质差,技术力量薄弱
缺乏较高学历或相应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术专业人才理论与实践脱节;兽医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操作能力差,难以满足生产需要;对现有兽医人员缺乏培训,知识更新不够,知识老化;兽医人员断层严重,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缺乏中年技术人才,缺乏兽医技术带头人。
(四)投入少,基础设施差
影响防疫工作的首位障碍因素是兽医防疫经费不足。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政府投资少,动物防疫经费在整个畜牧业投入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使乡兽医站经费严重不足,致使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仪器设备陈旧老化,长期得不到更新,办公费、差旅费、业务费逐年减少或无,缺乏冷链设备,防疫手段落后,防疫功能削弱。一旦出现严重的疫情,首先造成产地检疫疏漏,后果不堪设想。
二、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增加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投入
由于各级政府对动物疾病防疫体系的经费投入不足,致使农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疾病诊断难,化验设备短缺,疫情监测、通报系统存在漏洞。因此,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增加动物防疫经费,在资源配置上向基层防疫倾斜,如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冷柜、冰箱和冷藏包等冷链建设,确保疫苗从生产厂家到使用环节的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强化农村动物防疫体系
各级政府不要把动物防疫认为仅是业务部门的任务或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任务,而应将其视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在乡镇,难点也在乡镇,大部分措施要靠乡镇来实现,因为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行为,各地方政府要对本地方动物疾病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和加大对动物防疫灭病工作的投入。
(三)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饲养方式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要与改进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科学的饲养方式, 引导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饲养方式即生产方式的改进,养殖业也应朝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布局方向发展。引导和帮助农民逐步改变人畜禽共居的养殖模式; 探索定点和集中饲养, 推行饲养场的饲养规范,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饲养方式; 提倡科学的养殖方式, 防止各种染疫动物的交叉感染; 鼓励养殖户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在动物防疫方面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四)加强疫情监控体系建设
现有疫情监控体系过于依赖基层的报告,是一种被动监控,通过严格管理,可以大大增强养殖场、相关企业等报告疫情的及时性与主动性,但对于农民家庭散养,则效果显然不佳。必须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设立疫情监控员,由村防治员兼职,及时发现。
(五)严格遵守报检和准调制度
各畜禽养殖场( 专业户)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对病死家畜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业主都必须凭《动物准调证》外调动物及其产品; 调入动物,在到达经营场所之前都必须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检,以便基层畜牧兽医站能及时安排动物检疫员对动物进行验证查物,确认动物及动物产品来自非疫区,重检健康后才准卸下经营,对证物不符或疑似染疫的就地留栏观察或无害化处理,以确保流通环节的安全,从源头杜绝疫病。
(六)畜禽养殖场应依法经营并建立养殖档案
畜禽养殖场应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依法经营,并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目前,畜禽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提高动物疾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迅速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农村动物防疫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全面提高动物防疫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付水广.我国兽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南昌高专学报,2004(04).
[2]王喆.兽医体制改革和官方兽医制度[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