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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是一种新型的处理犯罪的司法模式,其产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北美的实践。由于恢复性司法以尊重被害人利益为核心,强调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的恢复,能有效地抗制犯罪和保持社会的和谐,因此在西方颇受欢迎。面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高犯罪率,作为抗制犯罪手段的传统刑事司法已有心无力,引进西方的恢复性司法因此显得尤为紧迫。本文在对恢复性司法理论进行了简要说明后,着力对其在中国推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较为详细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