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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安福县是江西省第一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为促进该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安福县从6月1日起开征建设期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城区所有由自来水公司供水和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标准为0.20元/立方米,由县建设局负责征收,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