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垃圾短信的立法规制

来源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bs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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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时代来临,手机已成为生活必需品。手机短信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被人们称为"第五媒体"。但手机短信业务日趋繁荣与法律监管空白渐显,为滋生垃圾短信提供了空间。这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随着垃圾短信侵权频发,亟待填补如垃圾短信法律概念界定、立法规制缺失、部门监管不力、违法成本较低等诸多法律漏洞,全方位对垃圾短信进行法律规制,建立长久有效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以便于规制市场秩序,构建有序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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