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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的漏洞,从税务总局到省市地方税务局出台了一整套相关政策:与以往相比,最大的改变就是将股权转让中的“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结算,作为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的前置条件,非常有效地完善了该项个人所得征收税款的管控机制,堵塞了相关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