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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2008年底的黄光裕“调查门”事件轰动一时,并且至今余烬更烈,牵涉面越来越大。黄光裕事件到底怎么回事,对投资者有什么重要影响和借鉴意义?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华律师。
问:黄光裕调查门无疑是资本市场近年来最具轰动性的事件之一,其影响可能将超过牟其中的南德案和唐万新的德隆棠,你能否作个简单介绍?
答:作为内地首富、国美电器掌门人,黄光裕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调查了。2006年6月,公安机关针对黄光裕、黄俊钦两人涉嫌13亿元违规贷款介入调查。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公告称,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消”。不过,黄光裕并没有离开公安部门的视线。
2008年11月19日晚间被北京警方强制带走询问。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刘新华和稽查局局长刘洪涛披露,证监会调查发现,在涉及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活动中,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另据公安部门调查,黄光裕名下秘密往来的可疑资金约有700亿元,他本人涉嫌股价操纵、洗钱等7起犯罪行为。
问:事件的进展状况如何?会对国美电器有何影响?
答:从黄光裕被调查传出至今已有3个月,事件变得越发扑朔迷离。他的近况如何,不得而知,目前可能仍然处于侦察阶段,羁押禁见。据来自《第一财经日报》的消息,黄光裕目前尚在公安部门和证监会的联合侦查过程中,尚未有明确结果。综合各媒体陆续透露的消息,事件涉及面越来越大,复杂度非常高。郑少东、相怀珠、郭京毅、邓湛等高官涉案,澳门赌王连超因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内地警方刑事拘留。
黄光裕事件对国美的影响有限。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美电器已有独立、成熟的管理体系,就算是黄光裕不再做国美集团掌门,国美电器也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问:刚才我们谈到了唐万新的德隆系(案件),可否把黄光裕事件与它做个对比?
答:它们都发生在资本市场上。除唐万新的德隆系外,类似的典型案件还有仰融的华晨系、周正毅的农凯系、顾雏军的格林柯尔系、严晓群的斯威特系、鄢彩虹的鸿仪系、魏东的涌金系等。德隆系和鹏润系所走的道路,都号称是资本经营与产业整合相结合、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相结合的整合之路,产生问题的原因也惊人地一致,都是栽在了对资本运作神话的过度沉迷上。黄光裕被调查主要是涉嫌股价操纵,而这也是唐万新获邢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唐万新的首要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次才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唐万新的德隆系已成定案,黄光裕的鹏润系目前没有。在唐万新案发时,德隆系接近崩溃,已经是国家和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而黄光裕被调查时,国美的经营状况依然良好,拥有门店超过1300家,年营业收入1200亿元。同样是资本运作,如果说杠杆效应一定要寻求实体产业来做支点的话,德隆系最基础的实业——农产品加工的支撑力度明显要逊于国美。
问:一石激起千层浪,事件发生以来,内幕交易、操纵股市价格等字眼相继映入公众眼帘。你能否从法律角度对这两个名词做一个解读?
答: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刑法》第180条和《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规定了内幕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操纵股市价格是指利用资金及信息上的优势,操纵股价牟利或避免损失的行为。目前中国股市的初级市场特征尤其是不健全的交易监管机制,决定了控制性股东有可能通过证券市场股价上涨获取暴利。无论是上市公司向下投资,还是上市被控制公司股权的转让,往往会被市场当作利好消息,进而推动股价上涨。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未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股份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同时价格远低于流通股,这使得控制性股东尤其是那些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的控制性股东,可以通过很低的价格受让国家股或法人股,实现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
问:有人说,牟其中的倒台,意味着空手套白狼时代的终结。在唐万新被查处之后,现在黄光裕接受调查,是否也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
答:我们可以从黄光裕事件中得到反思。从既往的德隆系、格林柯尔、农凯系等案例来看,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通过IPO、借壳等方式实现上市,从实业大鳄转向资本大鳄,然后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占款,甚至实施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从上市公司套现,这几乎成为屡试不爽的利器,以至于迷恋上了资本市场游戏。资本市场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当年国美香港上市,黄光裕身家一夜之间上涨40倍,随后通过配售等方式,将自己股权从70%多降低到50%,套现上百亿港元。
如果人们能从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而不超越它的边界,共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这将是整个事件的最大意义。
问:人们普遍认为,调查门事件反映了政府对金融监管问题的严重关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国监管层做了哪些努力?
答: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规范和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近年来,政府越来越意识到了金融监管问题的严重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7年,证监会在法律规定基础上,借鉴发达市场经验,针对市场情况,制定了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办法》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开始在业内试行(但尚未公开发布)。
2007年9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6项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文件,针对市场出现的借资产注入、整体上市、收购、借壳之名大肆炒作,及虚假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行为。2008年4月1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黄光裕事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了监管机关的相关意图:即在目前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严格市场监管、打击市场不法行为,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仍然应该是市场本身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执法机关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就市场的规范进步而言,在任何市场时期保持对违规行为震慑,并使投资者能够从中体会到市场所该有的安全感,可以说这不但能有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与确立,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应该还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市场利好。
问:投资者如何识别股价操纵现象,从而避免上当受损?
答:不要过度迷信资本市场,这是我的忠告。对于股价操纵现象,坦率地说,个人投资者难以理性识别和有效避免。虽然德隆系的3家上市公司一新疆屯河、合金股份、湘火炬在3年多的时间里股价上涨分别高达1100%、1500%和1100%,鹏润系的ST金泰也曾经创造出连续42个涨停的记录,但这种异常,个人投资者一般是注意不到的。他们能做的,就是要理性止盈止损。在股价疯涨时不要太疯狂,始终保持一份淡然和冷静;在股价大跌时适时出手,避免更大的损失。
问:黄光裕调查门无疑是资本市场近年来最具轰动性的事件之一,其影响可能将超过牟其中的南德案和唐万新的德隆棠,你能否作个简单介绍?
答:作为内地首富、国美电器掌门人,黄光裕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调查了。2006年6月,公安机关针对黄光裕、黄俊钦两人涉嫌13亿元违规贷款介入调查。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公告称,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消”。不过,黄光裕并没有离开公安部门的视线。
2008年11月19日晚间被北京警方强制带走询问。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刘新华和稽查局局长刘洪涛披露,证监会调查发现,在涉及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活动中,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另据公安部门调查,黄光裕名下秘密往来的可疑资金约有700亿元,他本人涉嫌股价操纵、洗钱等7起犯罪行为。
问:事件的进展状况如何?会对国美电器有何影响?
答:从黄光裕被调查传出至今已有3个月,事件变得越发扑朔迷离。他的近况如何,不得而知,目前可能仍然处于侦察阶段,羁押禁见。据来自《第一财经日报》的消息,黄光裕目前尚在公安部门和证监会的联合侦查过程中,尚未有明确结果。综合各媒体陆续透露的消息,事件涉及面越来越大,复杂度非常高。郑少东、相怀珠、郭京毅、邓湛等高官涉案,澳门赌王连超因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内地警方刑事拘留。
黄光裕事件对国美的影响有限。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美电器已有独立、成熟的管理体系,就算是黄光裕不再做国美集团掌门,国美电器也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问:刚才我们谈到了唐万新的德隆系(案件),可否把黄光裕事件与它做个对比?
答:它们都发生在资本市场上。除唐万新的德隆系外,类似的典型案件还有仰融的华晨系、周正毅的农凯系、顾雏军的格林柯尔系、严晓群的斯威特系、鄢彩虹的鸿仪系、魏东的涌金系等。德隆系和鹏润系所走的道路,都号称是资本经营与产业整合相结合、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相结合的整合之路,产生问题的原因也惊人地一致,都是栽在了对资本运作神话的过度沉迷上。黄光裕被调查主要是涉嫌股价操纵,而这也是唐万新获邢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唐万新的首要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次才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唐万新的德隆系已成定案,黄光裕的鹏润系目前没有。在唐万新案发时,德隆系接近崩溃,已经是国家和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而黄光裕被调查时,国美的经营状况依然良好,拥有门店超过1300家,年营业收入1200亿元。同样是资本运作,如果说杠杆效应一定要寻求实体产业来做支点的话,德隆系最基础的实业——农产品加工的支撑力度明显要逊于国美。
问:一石激起千层浪,事件发生以来,内幕交易、操纵股市价格等字眼相继映入公众眼帘。你能否从法律角度对这两个名词做一个解读?
答: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刑法》第180条和《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规定了内幕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操纵股市价格是指利用资金及信息上的优势,操纵股价牟利或避免损失的行为。目前中国股市的初级市场特征尤其是不健全的交易监管机制,决定了控制性股东有可能通过证券市场股价上涨获取暴利。无论是上市公司向下投资,还是上市被控制公司股权的转让,往往会被市场当作利好消息,进而推动股价上涨。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未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股份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同时价格远低于流通股,这使得控制性股东尤其是那些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的控制性股东,可以通过很低的价格受让国家股或法人股,实现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
问:有人说,牟其中的倒台,意味着空手套白狼时代的终结。在唐万新被查处之后,现在黄光裕接受调查,是否也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
答:我们可以从黄光裕事件中得到反思。从既往的德隆系、格林柯尔、农凯系等案例来看,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通过IPO、借壳等方式实现上市,从实业大鳄转向资本大鳄,然后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占款,甚至实施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从上市公司套现,这几乎成为屡试不爽的利器,以至于迷恋上了资本市场游戏。资本市场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当年国美香港上市,黄光裕身家一夜之间上涨40倍,随后通过配售等方式,将自己股权从70%多降低到50%,套现上百亿港元。
如果人们能从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而不超越它的边界,共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这将是整个事件的最大意义。
问:人们普遍认为,调查门事件反映了政府对金融监管问题的严重关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国监管层做了哪些努力?
答: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规范和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近年来,政府越来越意识到了金融监管问题的严重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7年,证监会在法律规定基础上,借鉴发达市场经验,针对市场情况,制定了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办法》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开始在业内试行(但尚未公开发布)。
2007年9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6项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文件,针对市场出现的借资产注入、整体上市、收购、借壳之名大肆炒作,及虚假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行为。2008年4月1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黄光裕事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了监管机关的相关意图:即在目前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严格市场监管、打击市场不法行为,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仍然应该是市场本身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执法机关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就市场的规范进步而言,在任何市场时期保持对违规行为震慑,并使投资者能够从中体会到市场所该有的安全感,可以说这不但能有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与确立,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应该还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市场利好。
问:投资者如何识别股价操纵现象,从而避免上当受损?
答:不要过度迷信资本市场,这是我的忠告。对于股价操纵现象,坦率地说,个人投资者难以理性识别和有效避免。虽然德隆系的3家上市公司一新疆屯河、合金股份、湘火炬在3年多的时间里股价上涨分别高达1100%、1500%和1100%,鹏润系的ST金泰也曾经创造出连续42个涨停的记录,但这种异常,个人投资者一般是注意不到的。他们能做的,就是要理性止盈止损。在股价疯涨时不要太疯狂,始终保持一份淡然和冷静;在股价大跌时适时出手,避免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