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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纱制品是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商品,是国家一类出口商品。为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国家商检局已将抽纱品从1990年1月1日起列入法定检验,并实行质量许可证制度。 1990年初,为适应出口抽纱制品实施法检的要求,保证江苏省按时开验及顺利开展质量许可证考核工作,我们召开了有全省工贸检参加的出口抽纱制品检验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