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邓玉娇案的刑法学分析

来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anjiuzho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邓玉娇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故意伤害罪",且因自首情节、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和防卫过当情节,被免除刑事处罚。刑法学界泰斗马克昌先生及一些学者表示支持,许多网民则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群情激奋。从刑法学犯罪构成和正当防卫理论尝试对邓玉娇的行为进行定性分析。
其他文献
在毒品犯罪这种隐蔽性高、危害性大的犯罪中,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手段经常被侦查机关所采用。事实证明,这一手段在打击犯罪、侦破案件方面确实具有巨大功效。但是,诱惑侦查
劳动报酬作为劳动者重要的财产权,与其他财产权相比有其特殊性。为保证劳动者报酬权的实现,有必要从刑法的角度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进行惩处。在刑法修正案已经将拒不支
<正> 许叔微作为宋代的一位医学名家,在研究伤寒方面,得仲景之妙谛,而多阐发,后人对他评价甚高。《古今医案按》称:“自晋迄今,善读其书(伤寒论)者,惟许学士一人而已。”杂病
<正> 作者用脑电波法研究机体对有气味的和剌激性的物质的反射作用阈,其研究方法有两法。第一种是观察人在吸入不同体度的二氧化硫或硫酸气溶胶的气体时的脑电波变化,发现在
期刊
采用茚三酮超声雾化技术显现不同渗透性客体上的潜在汗液手印,研究溶剂和PH值,以及环境温度、湿度对手印显现效果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茚三酮超声雾化法较好地显现出了手印
诱供情况复杂:合法诱供是运用法律规定的好处,促使犯罪嫌疑人老实交待问题;非法诱供是用不能实现或不准备实现的好处套取口供;还有合理用谋的诱供。诱供有错案风险、法律风险
网络空间中的共同犯罪,由于犯罪人之间往往是单纯的技术配合,彼此之间互不相识,甚至永生不会谋面,从而使该类犯罪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上、网络单位犯罪与网络共同犯罪的区别
<正> 朱丹溪以善于养阴而著称于医林,有“阴常不足,阳常有余”论。不少医家遂认为丹溪治病偏主滋阴降火,实则不然。丹溪强调养阴,无非戒人保持阴气,不要妄耗损,主在保精摄生,
中国高等学校实施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几年中,恰逢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与再就业工程,国家机关精简行政编制和事业单位裁员的人事制度改革。各地为了缓解应届高等院校毕业
房地产按揭权的法律性质表现为物权性、价值权性、担保性、特定性和从属性。在此基础上 ,深入分析房地产按揭权与房地产抵押权的区别 ,进一步论证了按揭有别于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