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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贷危机使举世公认的发达公民社会标志——“法治”受到深刻质疑。法治本应保护弱者不受强者欺凌,保证所有人能被公平对待。但美国在危机中一条也没做到。
法治包括产权保障。比如即使你在房子上欠了钱,银行也只能按法定程序没收你的房子,而不能胡来。但近几个月,美国发生了多起业主在没有负债的情况下被剥夺房子的案例。
在银行眼里,这只是间接伤害:还有数百万计美国人将被逐出自己房子。事实上,如果政府不介入干预,剥夺抵押品赎回权将愈演愈烈。在房地产泡沫时期,各大银行争先恐后发放按揭贷款,由此伴生的程序捷径、文件不全及大量欺诈使清理混乱的工作变得很复杂。
在很多银行看来,这些都是可忽视的细枝末节。大多数被赶出房子的屋主从未支付过按揭款,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没收他们的房产有着正当理由。但美国人不相信“平均而言”的公正。我们从不说,大多数终身监禁者都是罪有应得。美国司法体系的要求远不止这些,满足这些要求就需要程序保障。
但银行妄图绕过这些程序保障。我们不能允许它们这样做。
这一切使有些人想起了俄罗斯。在那里,法治——尤其是破产方面的立法——是一集团剥夺另一集团产权的合法机制。法院可以买通、文件可以伪造,过程十分快捷。
在美国,以权谋私的水平要更高点。不光法官被买通,就连法律本身也可通过政治献金和游说买通——即所谓的“美国特色腐败”。
众所周知,银行和抵押贷款商都进行了掠夺式贷款发放,利用借款人文化程度较低、对财务信息不甚明了的特点,从他们身上榨取高昂费率,并将大量风险转嫁到他们身上。同时,银行们又使出浑身政治能量阻挠各州出台叫停掠夺性贷款的法律。
当人们显然无法偿付欠款时,游戏规则发生了改变。破产法被修正,加入了一个“部分契约奴役”体系。例如,当个人负债达到其收入的100%时,他将被迫在余生中将25%的税前收入交给银行,因为银行可以对其所欠债务追加每年30%的利息。最终,尽管按揭者实际上有25%的时间是在银行打白工,他还是永远无法还清欠款。
当这项新破产法条款被通过时,没人提出它侵犯了契约的神圣性。当债务发生时,借款人所面对的是更人道、经济上更合理的破产法——如果不堪债务负担重压,可以重组负债。
这一规定原本应该促使贷款人将资金贷给有偿付能力的人。但也许借款人在当时就知道,只要共和党当政,他们大可不必担心不良贷款问题,因为到时只改一改法律便能将可怜的借款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美国按揭贷款有四分之一处于资不抵债——即贷款数额比房屋价值还高——的状态。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惟一的解决之道就是减记本金(即所欠款项)价值。美国有种特殊的公司破产程序——破产法第十一章,允许企业以减记债务并部分转为股本的方式迅速重组。
让企业生存下去十分重要,这关系到就业和经济增长,但保证家庭和社区免受伤害同样重要。因此美国需要一个“屋主版破产法第十一章”。
贷款人会抱怨这样的法律将破坏他们的产权。但几乎所有的法律和规则变迁都免不了将部分人的收益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痛苦之上。当2005年破产法被通过的时候,贷款人是受益者,他们可没有考虑债务人权利所受的影响。
日渐加剧的不平等加上有漏洞的系统和竞选资金,使得美国法制体系正在沦为“公正”的笑话。有些人仍把它称做“法治”,但它将不再是保护弱者免受强者欺凌的法治,而是方便强者压迫弱者的法治。
今日的美国,曾经令人引以为豪的“人人公正”已经变质为“谁出钱谁公正”。而出得起公正之价钱的人数正在迅速萎缩。
作者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
法治包括产权保障。比如即使你在房子上欠了钱,银行也只能按法定程序没收你的房子,而不能胡来。但近几个月,美国发生了多起业主在没有负债的情况下被剥夺房子的案例。
在银行眼里,这只是间接伤害:还有数百万计美国人将被逐出自己房子。事实上,如果政府不介入干预,剥夺抵押品赎回权将愈演愈烈。在房地产泡沫时期,各大银行争先恐后发放按揭贷款,由此伴生的程序捷径、文件不全及大量欺诈使清理混乱的工作变得很复杂。
在很多银行看来,这些都是可忽视的细枝末节。大多数被赶出房子的屋主从未支付过按揭款,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没收他们的房产有着正当理由。但美国人不相信“平均而言”的公正。我们从不说,大多数终身监禁者都是罪有应得。美国司法体系的要求远不止这些,满足这些要求就需要程序保障。
但银行妄图绕过这些程序保障。我们不能允许它们这样做。
这一切使有些人想起了俄罗斯。在那里,法治——尤其是破产方面的立法——是一集团剥夺另一集团产权的合法机制。法院可以买通、文件可以伪造,过程十分快捷。
在美国,以权谋私的水平要更高点。不光法官被买通,就连法律本身也可通过政治献金和游说买通——即所谓的“美国特色腐败”。
众所周知,银行和抵押贷款商都进行了掠夺式贷款发放,利用借款人文化程度较低、对财务信息不甚明了的特点,从他们身上榨取高昂费率,并将大量风险转嫁到他们身上。同时,银行们又使出浑身政治能量阻挠各州出台叫停掠夺性贷款的法律。
当人们显然无法偿付欠款时,游戏规则发生了改变。破产法被修正,加入了一个“部分契约奴役”体系。例如,当个人负债达到其收入的100%时,他将被迫在余生中将25%的税前收入交给银行,因为银行可以对其所欠债务追加每年30%的利息。最终,尽管按揭者实际上有25%的时间是在银行打白工,他还是永远无法还清欠款。
当这项新破产法条款被通过时,没人提出它侵犯了契约的神圣性。当债务发生时,借款人所面对的是更人道、经济上更合理的破产法——如果不堪债务负担重压,可以重组负债。
这一规定原本应该促使贷款人将资金贷给有偿付能力的人。但也许借款人在当时就知道,只要共和党当政,他们大可不必担心不良贷款问题,因为到时只改一改法律便能将可怜的借款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美国按揭贷款有四分之一处于资不抵债——即贷款数额比房屋价值还高——的状态。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惟一的解决之道就是减记本金(即所欠款项)价值。美国有种特殊的公司破产程序——破产法第十一章,允许企业以减记债务并部分转为股本的方式迅速重组。
让企业生存下去十分重要,这关系到就业和经济增长,但保证家庭和社区免受伤害同样重要。因此美国需要一个“屋主版破产法第十一章”。
贷款人会抱怨这样的法律将破坏他们的产权。但几乎所有的法律和规则变迁都免不了将部分人的收益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痛苦之上。当2005年破产法被通过的时候,贷款人是受益者,他们可没有考虑债务人权利所受的影响。
日渐加剧的不平等加上有漏洞的系统和竞选资金,使得美国法制体系正在沦为“公正”的笑话。有些人仍把它称做“法治”,但它将不再是保护弱者免受强者欺凌的法治,而是方便强者压迫弱者的法治。
今日的美国,曾经令人引以为豪的“人人公正”已经变质为“谁出钱谁公正”。而出得起公正之价钱的人数正在迅速萎缩。
作者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