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调解型”程序与“判决型”程序与民诉目的的关系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dyylaop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根据民事诉讼实际情况,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分配二者比例,以此确保民诉目的的实现。本文简要概述了民诉目的学说,并将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民诉目的实现情况,以期能协调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与民诉目的关系。
  关键词:调解型程序;判决型程序;民诉目的
  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自然人、法人之间财产或者人身纠纷,以此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其中民事诉讼的具体目的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也会造成诉讼观的不同,进行形成具体制度的差异化。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明确民诉目的,并协调和其与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之间的关系,以此确保具体案件中民诉目的的实现。
  一、民诉目的学说
  在民诉目的传统学说中,主要包含如三中学说:①权利保护说,该学说认为民事诉讼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国家禁止自力救济行为,并且国家又保护公民的实体权利,其本质即为国家替代公民维护自身的私权,主要强调在保护民事实体权利时国家的作用,当公民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国家通过相关民事诉讼制度对公民进行保护。基于此,在该学说下,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各方面程序中处于优势地位;②司法秩序维持说,在该学说理论基础支持下,国家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民诉的根本目的便是维护国家制度,对于私权的保护只是达到这一根本目的过程中顺带发挥的作用。通俗而言,国家之所以设置民事诉讼制度只不过是为了保证其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实效性;③纠纷解决说,民诉目的必须追溯到其起点,因此将民诉目的设定为解决私人生活方面的纠纷。
  二、调节型程序与判决型程序比较
  在研究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与民诉目的关系时,必须将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进行有效比较,并且在比较中应注意如下三点:①在程序启动方面,前者启动时间和形式较为灵活,较之后者具有明显的自愿性;②在操作流程方面,调解型程序判决操作简便灵活且方式多样,其将当事人的同意视为正当理由,因此不必将正规且复杂的程序作为保障,在具体调节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方式选择与组合,并可对案件信息进行保密,其判决效率明显高于判决型程序;但判决型程序具有严格的争议范围限制,并必须对外公开案件具体信息,以此实现公民的司法监督权,提高法院审理的公正性;③在效果方面,调解型程序的效果逊色于判决型程序效果,后者主要依据法律程序,使得相关判决结果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从而对当事人受损害權利进行有力的保护。而调解型程序主要通过商榷、协调的方式尽量达到双赢的局面,其调解结果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效果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并不具备强制力。
  三、民事诉讼目的实现
  基于上述分析,民诉目的与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的关系主要为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通过合理运用手段以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在二者关系研究中必须对如何选取手段以实现目的进行研究。具体分为如下两个方面:①手段选择的依据,诉讼案件类型存在明显的变化,但具体司法过程存在滞后性,因此在诉讼程序的选择方面必须遵守“动中有静”的原则,以调解方式作用比重变化为例,20世纪80年代前期,我国重视调解型程序的应用,比如在1989年,全国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中,以调解型程序结案的案件数量是判决型程序的4倍左右,而经济纠纷案件中更是高达7倍左右。但是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加快,社会各界对以调解型程序处理的案件产生质疑,并且这一阶段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日渐提升,调解型程度解决纠纷的数量明显下降。由此可见,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之间的选择主要依据社会环境变化和事件自身特点,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各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②合理分配手段选择比例,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均为达到民诉目的的手段,因此在选取中必须权衡两者的利弊,进而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判决型程序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优势是调解型程序所无法取代的,并且调解型程序的维护和谐的效果也可通过提高诉讼程序的自治性和执行的威慑力所达到,因此在具体应用中应以判决型程序为主,调解型程序辅助其达到更好的效果。例如在农民工与工头、企业之间矛盾的诉讼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农民工胜诉,但是由于执行力度较低,很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国家基于这类问题提高了司法执行力度,法院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数量明显降低,可见司法效果的明确性。基于此,相关部门在实践中必须加强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权衡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有效性,既迎合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又能够实现民诉目的功效最大化,以此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法分子行为的进一步恶化。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调解型程序和判决型程序与民诉目的的关系即为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程序的选择对于目的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必须结合时代特征和纠纷情况合理选择程序,以此保证民诉目的的最大效益,并保证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威。此外,无论参照何种标准进行程序选择,必须充分考虑二者的优势与劣势,进而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二者的应用比例,最终达到预期目的,确保民事诉讼解决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申琳琳.浅析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6(2):113-113
  [2]李亚楠.我国民事诉前调解制度的末路与新生[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6(4):95-99.
  [3]蒋文玉,周宏亮.调解型与裁判型程序差别之审视——以民事诉讼目的为分析视角[J].社科纵横,2014(10):67-69.
  作者简介:
  严艳滢(1990.9~),女,汉族,浙江杭州人,浙江鼎亚律师事务所,职称:四级律师,大学本科。
其他文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会计信用短缺”则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诚
市场经济的主要作用就是提升生产效率.公有制制度就是为了让社会资料的分配更加公正.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这两种制度联合起来,不仅可以更加充分的展现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目前城市建设已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稳步前进,建筑施工企业以往的核算方法正向着科学化、合理化方向发展,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
随着世界气候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使得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自然灾害天气的影响吗,其中暴雨对于城市发展的影响较大,容易使城市出现严重的内涝问题.尤其是在城市道路
灭门案的发生,轰动了整个蒙城。仇杀?情杀?流窜抢劫?同行结怨报复……众说纷纭。2010年4月9日晚,安徽省蒙城县县城东郊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做卷闸门生意的戴中伟和他
摘要:高等教育国际化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容包括学生来源、教师队伍以及教学资源的国际化。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国际化,我国高校应从多样化的招生方式、灵活的人事制度以及高校应为人才培养质量“背书”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高等教育;国际化;标准;措施  21世纪是一个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发展逐渐成熟、高等教育国际化成为必然的历史阶段。其中,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各个领域国际化的前提与催化剂。高
随着近年来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保护战略的实施,我国出现了很多新兴的产业,其中光伏产业为我国政府大力推崇发展的一类新能源产业,目前光伏产业的发展势头愈加迅猛,但在发展的
当美国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时,我国迅速出台了4万亿的投资刺激计划,其中大约15000亿人民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公路,交通,铁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拉动了国内对原材料的
绿色城市规划设计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确保我国新时期节能减排的建设目标能够实现,在目前的城市规划建设中融入绿色建筑,有利于实现我国生态环境和
在检察业务中,办理案件是最主要的检察业务,案件的管理对检察机关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传统的案件管理是一种从检察长到承办人的线性垂直管理,各办案业务部门以自我管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