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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间投资、融资问题长期以来影响着济南市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等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消除济南市民间投资、融资障碍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民间投资;融资;准入;制度;对策
基金项目:2010年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济南市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 (项目编号:10CFB04)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1-0092-1
国务院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降低民间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成本和风险,完善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并且,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尽快制定措施将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济南市作为山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和环渤海经济圈与长三角城市群的连接枢纽,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的重要工商贸中心集散地。然而,民间投资融资问题一直影响着济南市的产业结构调整。绝大多数私营、个体企业的资金主要靠民间集资和自身积累,融资渠道窄,资金成本高,企业负担重。多数民间投资单位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增加了企业的上市难度。一些高科技民间企业正处在起步和成长阶段,迫切需要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来扶持。
1 改善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
2009年济南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将不断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扶助机制。同年,济南市中小企业与建设银行建立了信贷绿色通道,目的在于通过政府搭台,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与银行进一步加强联系,互通信息,通力合作,支持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同时,央行已经调增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幅度有所调整,且明确要求增加的贷款额度用于中小企业和农业领域。因此,济南市应该继续贯彻有关政策,从信贷政策上进一步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信贷投资比重,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不断创新民营企业信贷产品,全面制定和实行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支持民间投资,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信贷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简化民营企业申请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基层行、信贷人员的贷款权限和责任,允许基层行在核定的额度内自主审查发放贷款。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的授信体制、授信政策和授信程序;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票据融资业务和对优质民营企业的授信服务,探索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贷款;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可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
2 逐步扩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1 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各种措施,指导和协助企业上市融资和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改变以往重股权融资轻债券融资的做法。“二次创业”中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吸收部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进行扩张。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市场上市。同时要提高上市公司效益,增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或恢复各类产权交易市场;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开拓基础设施的特殊债券市场,将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建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培育制度,包括对民营企业的选择及成长性民营企业的判断,上市前相关业务操作知识的培训。
2.2 建立针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性扶持资金
在条件适合的时候出台针对垄断行业民营企业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国有资本的引导,调动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也可以支持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使民营企业得到更多的资本支持,鼓励进入垄断行业的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特别是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的风险投资问题。
3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应建立和扶持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另外,对于一些风险高的行业,财政可出资组建担保基金,为民间资本介入这些行业提供有限担保或全部担保,以分担风险。
3.1 严格审核,慎重担保
信用担保方案要制定严格标准,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做到积极稳妥,慎重担保。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积极支持符合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3.2 银企配合,共防风险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运行监测制度、分级代偿制度、工作责任制度、代位追偿制度等制度。同时,建立市级信用担保平台以及符合济南市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制定符合济南市实际的民营企业信用及信用担保制度以及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
3.3 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担保体系的扶持力度,重点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积极试办由专业协会、同业协会、企业之间联合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担保网络建设。
3.4 组建贷款担保基金协会
为了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可以由市政府出面牵头设立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基金协会,吸收担保基金,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协助其获得银行资金融通,同时帮助银行防范贷款风险,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融资信心。
作者简介:潘劲松(1971-),男,汉族,湖北武汉人,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
关键词:民间投资;融资;准入;制度;对策
基金项目:2010年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济南市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 (项目编号:10CFB04)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1-0092-1
国务院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降低民间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成本和风险,完善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并且,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尽快制定措施将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济南市作为山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和环渤海经济圈与长三角城市群的连接枢纽,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的重要工商贸中心集散地。然而,民间投资融资问题一直影响着济南市的产业结构调整。绝大多数私营、个体企业的资金主要靠民间集资和自身积累,融资渠道窄,资金成本高,企业负担重。多数民间投资单位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增加了企业的上市难度。一些高科技民间企业正处在起步和成长阶段,迫切需要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来扶持。
1 改善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
2009年济南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将不断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扶助机制。同年,济南市中小企业与建设银行建立了信贷绿色通道,目的在于通过政府搭台,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与银行进一步加强联系,互通信息,通力合作,支持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同时,央行已经调增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幅度有所调整,且明确要求增加的贷款额度用于中小企业和农业领域。因此,济南市应该继续贯彻有关政策,从信贷政策上进一步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信贷投资比重,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不断创新民营企业信贷产品,全面制定和实行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支持民间投资,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信贷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简化民营企业申请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基层行、信贷人员的贷款权限和责任,允许基层行在核定的额度内自主审查发放贷款。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的授信体制、授信政策和授信程序;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票据融资业务和对优质民营企业的授信服务,探索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贷款;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可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
2 逐步扩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1 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各种措施,指导和协助企业上市融资和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改变以往重股权融资轻债券融资的做法。“二次创业”中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吸收部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进行扩张。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市场上市。同时要提高上市公司效益,增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或恢复各类产权交易市场;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开拓基础设施的特殊债券市场,将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建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培育制度,包括对民营企业的选择及成长性民营企业的判断,上市前相关业务操作知识的培训。
2.2 建立针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性扶持资金
在条件适合的时候出台针对垄断行业民营企业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国有资本的引导,调动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也可以支持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使民营企业得到更多的资本支持,鼓励进入垄断行业的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特别是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的风险投资问题。
3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应建立和扶持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另外,对于一些风险高的行业,财政可出资组建担保基金,为民间资本介入这些行业提供有限担保或全部担保,以分担风险。
3.1 严格审核,慎重担保
信用担保方案要制定严格标准,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做到积极稳妥,慎重担保。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积极支持符合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3.2 银企配合,共防风险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运行监测制度、分级代偿制度、工作责任制度、代位追偿制度等制度。同时,建立市级信用担保平台以及符合济南市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制定符合济南市实际的民营企业信用及信用担保制度以及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
3.3 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担保体系的扶持力度,重点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积极试办由专业协会、同业协会、企业之间联合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担保网络建设。
3.4 组建贷款担保基金协会
为了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可以由市政府出面牵头设立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基金协会,吸收担保基金,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协助其获得银行资金融通,同时帮助银行防范贷款风险,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融资信心。
作者简介:潘劲松(1971-),男,汉族,湖北武汉人,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