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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素养”是2011年修订版“大纲”提出的一个概念。在“课程性质与地位”里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在“课程的基本理念”部分更是明确“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等等。整个语文课标中,“语文素养”前后出现十多次,可见其重要性。全国小语会会长崔峦认为,语文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其要素包括语文知识、语言积累、语文能力(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和习作能力)、语文学习方法和习惯,以及思维能力、品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