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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国反腐的经验来看,反腐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治标到治本的过程。唯有以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使得官员不仅“不敢腐”,而且“不能腐”“不易腐”,将来还要做到“不想腐”,才是真正的治本意义上的反腐之道。换言之,建立科学完备的权力制约与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堵住腐败之源、斩除腐败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