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习录·徐爱录》第五则讲知行合一,是认识论、修养论(更倾向于认识论)中的知行观、知行关系,这里的行不是真正的行为,只是一种思维,属于思维的后期,指思维通后、准备行动的那种欲望,不是真正肉体上的行动。
徐爱对知行合一说不太理解,他说人们都知道对父亲要尽孝,对兄弟要悌,但是却不去做行孝行悌的事,这说明知与行是不同的,它们不是合一的。
王氏说道知与行即知道与行为相分离是因为它们被人们的私欲隔断了,已经不是知与行的本来状态了。如果知道了某个道理但不去践行它,这种知道就不是真的知道,它仍然是不知道,并以“好好色,恶恶臭”为例阐释之。《大学》有“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一句,王氏认为“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见到好色后就喜欢之,“好好色”不是见了后又起个心再去喜欢,“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闻到恶臭后就讨厌它了,也不是闻到恶臭后又起个心讨厌它,知行合一即是这个意思,鼻塞人闻不到臭所以不会讨厌它,如果闻到臭必然会讨厌它。这即如说某人知孝、知悌一样,必然是他行孝、行悌了才会这样说,比如知痛、知寒、知饥,也必是先体会到疼痛、寒冷、饥饿,才说知道,当然这里不能用想象即借用对痛等感觉的描述来体会它们,即使想象也必然在之前某个时刻体会过。
知行本是一体的,为何要分作两件事?首先这种一体是说懂了后心里就有行动的欲望,但不是肉体方面的行动,与平时我们所说的肉体上的行动是有区别的,平时所说的知即思维中的了解与肉体上的行动是有先后,也是能分别的,但是王氏知行观中的知与行首先都是思维中的,一个是理解,一个是想要践行的欲望,这种欲望一旦外化也就成了肉体上的行动。所以知与行是合一的。理解与践行欲望是同时发生的,王氏强调它们的同一性,时间上没有先后,只是逻辑上有先后,如果将行当作肉体上的行动,知与行当然是分开的,但是王氏提出知行合一不是强调它们是合一的还是分开的,只是为了说明理解与践行欲望是一致的,真正理解了就会有践行的欲望,而顺应这种欲望肉体就会有所活动。
徐爱说但是之前的知行观是将知与行分开的,是让人更好地理解知与行,一边做知的功夫,一边做行的功夫。王氏对此认真地做了评析,认为这是错误的,这里的知与行显然指的是思维中的,不是肉体上的,如果是肉体上的行与思维活动的知,显然是两件事。王氏说知行合一是指如果真正知道一件事就是在行动上去做,行动只是思想的外化,知是意愿、宗旨,行是意愿、宗旨的实现、落实,了解到知和行的这种关系,不论是提到知或者提到行,自然会想到对应的行和知,本来这种想法和行为是一体的,但是有的人没有真正理解明白了就去懵懵懂懂地去做,所以需要特别指出知道理解的重要性,因此把知单独提出来强调,也有的人整天苦思冥想,但是不肯身体力行,所以需要特别指出躬行实践的重要性,因此把行单独提出来强调。王氏认为将知行分开当作两个概念来讲,这是前贤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补偏救弊,防止世人要么冥行妄作,要么悬空思索,如果能了解到前贤的这番苦心,大家就能明白知行实际上是一体、合一的。王氏说但是现在人们非要将知、行分开当作两件事去做,先谈论如何知,知的深切了再去谈论如何行,将二者隔断开,这样就导致了终身不行、终身不知。王氏认为自己之所以提出知行合一的主张,主要目的是让世人注意到知行本体即知行本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知了和行动是不能分开的,知了了某事必然会去做某事,去做某事必然是包涵了对这件事的知了,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知了和真正的做。这即是知行合一说的宗旨精髓所在,至于知行是一件事还是两件事(毕竟知行的客观表现是有区别的),都是外在的,不太重要的。
后人如孙中山所说的知难行易,其涵义是说如果认识清楚了一件事,那么就很容易完成这件事,关键是认识清楚这个认识过程是很困难的,笔者认为这与知行合一也不矛盾,一个是说二者是紧密、不可分离的关系,一个是说二者孰难孰易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知易行难,这样说其实还是没能真正知晓达到某目标的途径。
另外,何为真正的知晓也是很难确定的一个标准,孰难孰易,行动也要考虑很多客观条件,而且知晓的程度与实践的深度也是不断加深的,在对应的哪个程度与深度上讲孰难孰易也是需要确定清楚的,因此不论知难行易或者知易行难或者其他的知行观点,都只是在某个范围内是成立的,有意义的。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
徐爱对知行合一说不太理解,他说人们都知道对父亲要尽孝,对兄弟要悌,但是却不去做行孝行悌的事,这说明知与行是不同的,它们不是合一的。
王氏说道知与行即知道与行为相分离是因为它们被人们的私欲隔断了,已经不是知与行的本来状态了。如果知道了某个道理但不去践行它,这种知道就不是真的知道,它仍然是不知道,并以“好好色,恶恶臭”为例阐释之。《大学》有“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一句,王氏认为“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见到好色后就喜欢之,“好好色”不是见了后又起个心再去喜欢,“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闻到恶臭后就讨厌它了,也不是闻到恶臭后又起个心讨厌它,知行合一即是这个意思,鼻塞人闻不到臭所以不会讨厌它,如果闻到臭必然会讨厌它。这即如说某人知孝、知悌一样,必然是他行孝、行悌了才会这样说,比如知痛、知寒、知饥,也必是先体会到疼痛、寒冷、饥饿,才说知道,当然这里不能用想象即借用对痛等感觉的描述来体会它们,即使想象也必然在之前某个时刻体会过。
知行本是一体的,为何要分作两件事?首先这种一体是说懂了后心里就有行动的欲望,但不是肉体方面的行动,与平时我们所说的肉体上的行动是有区别的,平时所说的知即思维中的了解与肉体上的行动是有先后,也是能分别的,但是王氏知行观中的知与行首先都是思维中的,一个是理解,一个是想要践行的欲望,这种欲望一旦外化也就成了肉体上的行动。所以知与行是合一的。理解与践行欲望是同时发生的,王氏强调它们的同一性,时间上没有先后,只是逻辑上有先后,如果将行当作肉体上的行动,知与行当然是分开的,但是王氏提出知行合一不是强调它们是合一的还是分开的,只是为了说明理解与践行欲望是一致的,真正理解了就会有践行的欲望,而顺应这种欲望肉体就会有所活动。
徐爱说但是之前的知行观是将知与行分开的,是让人更好地理解知与行,一边做知的功夫,一边做行的功夫。王氏对此认真地做了评析,认为这是错误的,这里的知与行显然指的是思维中的,不是肉体上的,如果是肉体上的行与思维活动的知,显然是两件事。王氏说知行合一是指如果真正知道一件事就是在行动上去做,行动只是思想的外化,知是意愿、宗旨,行是意愿、宗旨的实现、落实,了解到知和行的这种关系,不论是提到知或者提到行,自然会想到对应的行和知,本来这种想法和行为是一体的,但是有的人没有真正理解明白了就去懵懵懂懂地去做,所以需要特别指出知道理解的重要性,因此把知单独提出来强调,也有的人整天苦思冥想,但是不肯身体力行,所以需要特别指出躬行实践的重要性,因此把行单独提出来强调。王氏认为将知行分开当作两个概念来讲,这是前贤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补偏救弊,防止世人要么冥行妄作,要么悬空思索,如果能了解到前贤的这番苦心,大家就能明白知行实际上是一体、合一的。王氏说但是现在人们非要将知、行分开当作两件事去做,先谈论如何知,知的深切了再去谈论如何行,将二者隔断开,这样就导致了终身不行、终身不知。王氏认为自己之所以提出知行合一的主张,主要目的是让世人注意到知行本体即知行本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知了和行动是不能分开的,知了了某事必然会去做某事,去做某事必然是包涵了对这件事的知了,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知了和真正的做。这即是知行合一说的宗旨精髓所在,至于知行是一件事还是两件事(毕竟知行的客观表现是有区别的),都是外在的,不太重要的。
后人如孙中山所说的知难行易,其涵义是说如果认识清楚了一件事,那么就很容易完成这件事,关键是认识清楚这个认识过程是很困难的,笔者认为这与知行合一也不矛盾,一个是说二者是紧密、不可分离的关系,一个是说二者孰难孰易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知易行难,这样说其实还是没能真正知晓达到某目标的途径。
另外,何为真正的知晓也是很难确定的一个标准,孰难孰易,行动也要考虑很多客观条件,而且知晓的程度与实践的深度也是不断加深的,在对应的哪个程度与深度上讲孰难孰易也是需要确定清楚的,因此不论知难行易或者知易行难或者其他的知行观点,都只是在某个范围内是成立的,有意义的。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