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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建构一个关于住房消费的分析性框架,从国家、市场与社会网络三个维度将个人界定为公民、消费者与私民三类面向,这三类面向遵循不同的运作逻辑。指出国家需要对各类群体的住房消费采取不同的干预,这种做法意味着人们需要对住房制度与财政制度之间的关系做出新的判断。研究结论认为国家干预住房消费的前提是要明确界定两级政府在该领域相应的财政责任,对于地方政府在住房领域的干预情况同时需要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