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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所指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1]。主要包括饭店、餐馆、快餐店等。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是监督部门的主要任务。日常的监督检查,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我们知道在检查前未通知被监督单位,采取突然袭击式检查,其检查结果是很少有合格的单位;如果事先通知,让他们作好准备,则检查结果会大有改观,但又不能真正反映出日常经营的安全状况,这是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