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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银监局、各有关银行、省直有关企业:为规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2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